发生交通事故时,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车离开了,不属于肇事逃逸,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吗

如题所述

司机撞人不知情离开现场 不属逃逸仍应获保险金 司机驾驶着混凝土搅拌车不慎将一路人撞死,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事后混凝土公司在对死者家属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以司机逃逸为由拒赔。为此,混凝土公司告上了法院。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混凝土公司保险金10万元。

  2005年5月6日,混凝土公司为自己的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了保,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2005年11月15日,混凝土公司的司机李某驾驶该车到昌平送货。途中在一个路口右转弯时,李某感觉好像挤了后面直行的一辆车,这个后车司机对李某喊说他轧人了,当时李某没理会还说:“你才轧人了呢!”之后,李某把车开到工地,正在卸混凝土时警察来了,告诉李某他将一行人撞死了,李某这才发现车上的血迹。李某随即被带往公安机关,他称当时真不知道撞人了,如果知道肯定不会跑的。后交通部门认定司机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最终,李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了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但法院并未认定李某有逃逸事实。混凝土公司就此事赔偿了死者家属35万余元。事后,混凝土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时,却被保险公司根据事故报告认定李某属逃逸行为拒绝赔偿。

  混凝土公司认为,本案从交通部门到检察机关以及法院均未认定司机有逃逸行为,而保险公司却认定司机逃逸,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以此作为拒赔理由。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立即赔付保险金10万元。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辩称:我公司根据交通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车辆驾驶员李某有肇事逃逸的事实。依照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逃逸是指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包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而逃跑的行为,本案中肇事司机李某未发觉发生交通事故而驾车驶离交通事故现场,并非故意逃避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故李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因此,保险公司以肇事司机李某肇事逃逸为其免责事由而拒绝赔付保险金的辨称理由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混凝土公司要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27
您好,根据你的问题我整理了下相关肇事不被认定为逃逸的情形:
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如果有证据证明司机确实不知情的,不算逃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2-27
出了事故,
没逃逸,
也要负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8-12-27
不属于逃逸。
司机仍然需要就自己造成的事故承担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18-12-26
各种官司走起,怎么可能不知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