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其实就是
古代罗马创建的一个法律体系,而罗马法早期就是习惯法(即法律由贵族随意确定的法律),后来随着平民们越来越希望得到一些权利,所以由习惯法发展到了成文法(即用法律条文来确定律法),由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标志是《十二铜表法》的颁布。随着侵略扩张,罗马法由
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公民法(范围是罗马统治境内的公民,不包括外来人民及奴隶)发展到了
罗马帝国时期的万民法(范围是罗马统治境内的一切自由民,包括被罗马侵略后被罗马帝国统治的受侵略国家人民)而民法大全,又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它的颁布,就标志着罗马体系的最终确立和完善,这一些是我的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