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租了一年多的房子房租没给就走了。两年了也没来可以把租客东西变卖了抵房租吗?现在一起都3年多了。

如题所述

你可以先将他的东西保存起来,然后把房子再租给别人,再等等如果再没音讯就变卖了吧,怕别人真的是有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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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7
三个月没来认领的就可以被视为遗弃物。
第2个回答  2011-09-27
利用租客当时的信息,如果能联系上最好,联系不上,可以去派出所做个公证,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