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到另外一个市区了,我不想去,公司叫我过去帮一个星期的忙,不过去违范劳动法吗

我是去年进的这家公司在仓库上班,签了三年合同,现在仓库准备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离我现在住的地方很远,公司同意我辞职,但要我过去帮一个星期的忙,可我又不想过去,请问这样算违范劳动法吗?可以直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

你不去并不违反劳动法。但法律是底线,如果可能,帮个忙对自己也有好处,毕竟人的圈子有限,过于斤斤计较,未必合适。再说,单位是要你帮忙,而不是强制,即使走了,留点情谊,也为自己留点后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18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按照程序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你可以拒绝去。
第2个回答  2013-09-18
劳动合同内容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达不成意见,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你提出辞职的话,需要表明是因变更工作地点,不同意要求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