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活动中哪些环节容易出现哪些问题

电子商务活动中哪些环节容易出现哪些问题?

一、网络营销概念的应运而生
从市场营销的理论上考虑,网络营销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拥有了技术背景,还有一定的经济环境。现代社会中,追求“个性化”已成为当今世界消费发展的主流。而这些要求必然要对市场进行更为深入的细分,不同于传统的市场营销受限于交易成本,网络营销使得给单个顾客量身定制成为了可能。

一些新的营销观念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在传统的市场营销中使用了营销组合这一概念-4P,它是美国营销学学者麦卡锡教授在20世纪的60年代提出的,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以上4P是市场营销过程中可以控制的因素,也是企业进行市场营销活动的主要手段,但它是从营销者即卖方的角度提出的。随着顾客的需求在营销行为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罗伯特•劳特伯恩(Robert lauterborn)从顾客的角度提出了与4P’s相对应的4C’s,即顾客的欲求与需要(customer)、顾客获取满足的成本(cost)、顾客购买的方便性(convenience)、沟通(communication)。
在前面曾提到网络营销具有的种种优点,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网络营销这一新型方式恰巧是符合4C’s营销理念的。Customer网络营销使得以顾客为导向、满足顾客个性化需求成为可能,实现了较高的顾客让渡价值;Cost通过网络建立了一体化的电子商务系统,有效的降低了企业的采购成本。在网上进行的广告宣传、促销和市场调研,增加了深度和广度的同时也降低了成本。有资料显示: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的平均费用仅为传统媒体的3%左右。
企业的营销成本大幅度降低,那么消费者所支付的费用便可以相应减少;Convenience网络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交易途径,他们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搜寻到必要的信息,完成购买和获得方便的售后服务。Communication由于网络营销具有互动性,企业和顾客之间可以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顾客可以获取他们需要的商业信息,企业也可以随时得到重要的顾客反馈信息,这样也为产品的更新和改善提供了思路。
网络营销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传统的营销理念,另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网络对传统的定价理念发起了挑战。传统的定价理念一般认为分为两方面: 一是企业应该致力于把顾客从低端的C类转向为A类,其中ABC三类顾客则是根据其所占比例以其为公司创造的价值来分,
A类顾客占客户总数的比例很小,但他们为公司创造的价值却占了大多数,这类顾客忠诚度高,对价格不敏感;反之,C类的顾客数量最多,但创造价值少,对价格极端敏感。
二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营销者得以通过品牌,宣传等手段使商品出现更大的差异化,引导顾客的消费。而网络营销的整个流程都以顾客为中心进行再造,那么在定价方式上也应以顾客需求为向导,这就使得传统的定价理念遭到了严峻的挑战。
首先,网络平台很大程度影响了“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权威网站和搜素引擎的出现显著的增加了消费者可获取的信息量,而不再是原来只能被动式的接受商家的自卖自夸。其次,厂商的定价模式也从原来的自主定价发生了转变。同时,一对一谈判的定价方式也在电子商务世界里变得可行而且经济,这也就是我们所谓的C2C。
二、支付与配送
在完整的电子商务概念上来看,它还应当包括网络营销后的网上支付和交易之后的商品配送等问题。目前,其发展环境仍受到限制不够成熟完善。而这些在我国的网络和经济环境下表现的尤为明显,以至于很多学者认为我国的电子商务实质上只停留在网络营销的阶段。
总体来说,电子商务的进行开展主要有以下几个不可忽略的制约因素。
1.诚信安全瓶颈。
信誉问题、伪装和黑客入侵都是威胁网络营销安全等的重要方面,我国的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发展的十分缓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完善的法律来保护网上交易的安全。目前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初步确立了我国互联网安全法制框架,但总体来说,我国的互联网的法制建设相对落后,没有为电子商务提供绝对安全的环境。
2.物流瓶颈。
网上交易的快捷只是完成了“商流”的过程,即商品的所有权从卖方过渡到卖方。因此电子商务的商流和物流是高度分离的。目前物流的成本降低以及产业化发展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进一步提高物流的效率才能使得商流和物流密切配合,高速完成交易。
3.支付方式瓶颈。
谈到电子商务就不得不提到支付问题,按说真正的网上购物就应该匹配电子支付的手段,但是目前来看,大多数人都还是采用邮寄汇款和货到付款的传统的结算方式。
各种机构都在努力里寻求各种方法来突破支付瓶颈,发展网上业务。2003年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与中国银联和Visa国际组织联合推出了中国首张电子机票。2005年全国首个支付结算研究中心在西南财大成立,研究中心配合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hina National Automatic Payment System)建设与发展需要,致力开展支付工具、支付系统、清算组织和监督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研究中心将利用有关系统软件搭建一套CNAPS模拟系统实验平台,注重跟踪和分析国外支付系统最新发展,将适合中国国情新理念和方法应用于我国支付体系建设。
总之,随着交易安全性的完善和支付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将成为今后经济发展的主力。我国电子商务虽然还处在初始阶段,面临着技术,管理等诸多问题,但是已迈出可喜的一步。只要具备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眼光,勤于学习与开发,努力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就能更好融入到全球经济迅速发展的浪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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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2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我国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在繁荣国内市场、扩大居民消费、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应用水平比较低,交易环境有待改善,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有待提高,特别是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未能解决或有效解决。本文拟分析知识经济社会中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从经济和法律的角度提出一些个人的应对建议。

  电子商务是以网络为运作平台的,其交易场所虚拟化、表现形式多样化、交易范围国际化,由于网络平台、市场准入、法律冲突、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制约,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十分庞大。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电子商务合同、电子支付、电子交易安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特别是隐私权保护等方面所引起的法律问题。

  一、电子商务合同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主要是双方通过电子形式(email;传真;电话;或者网络电子表格等等)来签订的。电子商务进行的是无纸贸易,其在形式上和法律效果上与传统合同相比有了很大变化,这涉及数字签名、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问题,必然产生很多问题:首先,电子商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属于不见面,双方都通过网络虚拟平台进行运作,其信用仅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密码认证的虚拟性和认证机构认证的多样性导致合同的信用体系存在较大疑问,对大额和长期的商务合作开展不利。

其次,电子发票在我国只是存在理论上的构想,很多电子商务合同特别是小额交易没有发票,这种合同一旦产生问题,纠纷的解决就是个难题。第三,数字签字代替了传统合同生效的签字盖章方式。数字签名本身的效力产生就存在疑问,并且其存在宜复制性和仿照性,不易辨别性,一旦被复制和仿用,产生的合同纠纷解决就十分复杂。第四,电子合同和网络虚拟商家的普及,如何界定好生效的地点,这是合同纠纷的约定管辖的重要依据。第五,自动订单合同的效力问题。依照商家或者客户自动设置的订单系统产生的订单合同到底是否必然生效,由此一方无法供货产生的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等,这些都是现实中存在的。最后,因计算机或者网络发生故障产生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如果因为计算机或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者错误,该意思表示的效力如何呢?由此而发生合同关系,该合同的效力如何,最终产生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

  二、电子商务支付问题

  电子商务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零距离收付、零距离购销,如果没有安全有效的电子商务金融渠道,尤其是电子支付手段,是做不到“零距离”的。而我国现在的金融支付手段不完善,各大商业银行的电子支付程序比较繁琐,并且还没达到数据的交互,没有形成统一的支付系统。当电子交易中的当事人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时,双方就不可能通过电子支付的手段来完成款项支付,从而也就不能实现因特网上的交易。另外,现存的支付宝手段虽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这只是电子支付中的过渡产品,其在解决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资金流动的实时性上存在明显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金融电子化的要求。

  三、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问题,涉及到下面三个方面。第一,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管理存在很大隐患,普遍容易受到黑客攻击,国内安全技术结构和加密技术强度普遍不够;第二,电子商务交易售后安全也是真空地带,出现问题后客户往往不知道去找谁负责,有人开玩笑说“电子商务目前是个‘三无’行业:无法可依、无安全可言、无规可循”;第三,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缺乏足够法律制度体系支持。我国现今对电子商务交易的保护主要分散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及民商法,没有相关的专门法律体系,制度建设上也存在混乱,加上网络技术发展速度过快,法治远远滞后。

  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存在明显不同的特点,如垄断性、地域性、时间性、无形性、政府确认性等等。其中,又以垄断性(专有性)和地域性更为特别。如果知识产权不能保证权利人的专有,则知识产权制度就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其权利也就成了一种摆设。如果地域性被彻底打破,权利就有可能成为世界通行的“全球权利”或者产生世界性统一的制度。电子商务活动建立在互联网上,网络的传输表现出“公开”的开放性和“无国界”的全球性特点及状态。“公开”为“公知”提供了前提,也为“公用”提供了方便;“无国界”又使得地域性的知识产权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趋向之状况下,是否因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导致知识产权保护的真正本质意义上的国际化?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是由现有的网络技术给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制度带来的问题。在其上的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呈现复杂性和难以根除性,有些问题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中还很难以找到有效解决的方法。

  五、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问题

  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络中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这些信息的范围包括事实,图像(例如,照片,录象带),以及毁谤的意见等。目前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领域遇到的三大问题:个人信息数据保护、个人数据二次开发利用和个人数据交易。网络侵权行为的泛滥会使电子商务交易的诚信基础更为削弱,不利于电子商务交易的长久发展。

  虽然现阶段在中国还存在着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著多问题,但是电子商务有着许多独特的优势,随着中国网络技术的发展,上网用户的急剧上升,上网速度的加快,网上支付手段的改善,网络交易安全体系的建立,中国电子商务必定会得到飞速的发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28
线上或线下交易时,由于双方不是面对面,所以会有很多误差理解
第3个回答  2014-10-05
叼,——你是众人中的一个,而且总被人操纵人性的弱点
第4个回答  2014-10-05
电子商务活动有很多的哦,能否具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