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能力赔偿,法院会如何执行?

甲无证驾驶摩托车将乙某撞伤,出院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甲向乙赔偿四万元,甲一家以大街摆小地摊卖雪糕、杂货等为生,其父母、妻子及不足一岁的女儿共居一套不足一百平米的房子,家里相当困难,请问法院会如何强制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法律依据是什么,甲是否会被拘留?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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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6
1、不管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法院都应该依法采取执行措施进行执行。
2、在执行中,法院首先会通知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并会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
之后,如果未履行的,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并可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以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及早履行。
3、如果在采取了必要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中止执行或终止本次执行,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或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你都已经告诉我们他生活是如此的艰难。法院还怎么去强制执行呢?
如果对方目前无力偿还,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执行,不过你要时刻关注他们的收入情况,可以申请法院限制他们高消费,如果你发现他们购买非生活必需品等,这个内容你可以参见限制高消费的内容。(http://baike.baidu.com/view/28239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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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确实无力偿还,并且也没有表现出决绝支付赔偿金,那么法院不会对其拘留。除非你违法收买执行人员,迫使其违法对其进行强制手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0-08
相当困难法院一般不会采取拘留,拘留其实就是为了让当事人把钱“憋”出来,没货憋也没用。当然,如果他有阻挠执行的行为,才可能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惩罚措施。
如果法院确实执行不到钱,就只有中止执行,给你个债权本本、裁定书,在以后他发达了,你可以要求法院恢复执行。
第4个回答  2021-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