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从招标开始有那些程序和步骤

如题所述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和步骤\x0d\x0a\x0d\x0a  一、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x0d\x0a  1、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x0d\x0a  2、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x0d\x0a  3、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连同应交验的立项批准等文件资料一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批。\x0d\x0a  二、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x0d\x0a  国家计委审查招标人报送的书面材料,核准招标人的自行招标条件和招标范围。 对符合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其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不得拒绝办理工程建设有关手续。认定招标人不符合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建设项目。\x0d\x0a  三、编制招标文件\x0d\x0a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x0d\x0a  1、投标须知;\x0d\x0a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x0d\x0a  3、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x0d\x0a  4、招标的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式;\x0d\x0a  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x0d\x0a  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x0d\x0a  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资信证明文件\x0d\x0a  8、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x0d\x0a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附录;\x0d\x0a  10、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x0d\x0a  11、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x0d\x0a  12、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x0d\x0a  13、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x0d\x0a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x0d\x0a  1、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都有权报名并索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x0d\x0a  2、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资信良好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x0d\x0a  3、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均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项目的实施地点、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日期、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报名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x0d\x0a  五、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x0d\x0a  1、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x0d\x0a  2、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申请书。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报送资格预审申请书和资格证明材料。\x0d\x0a  3、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之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之资格预审结果。\x0d\x0a  4、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综合考虑投标申请人工程建设业绩和获奖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竞争。\x0d\x0a  六、发招标文件\x0d\x0a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投标管理机构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处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招标日程可以顺延;\x0d\x0a  2、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载明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x0d\x0a  七、项目现场勘察 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以安排投标人和标底编制人员进行勘察现场。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并据此做出关于投标策略和投标报价的决定。项目勘察一般包括下列内容:\x0d\x0a  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x0d\x0a  2、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x0d\x0a  3、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x0d\x0a  4、施工现场的地址、土质、水文等情况;\x0d\x0a  5、现场的环境;\x0d\x0a  6、临时搭建的设施等。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勘察,招标人应当予以支持。\x0d\x0a  八、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x0d\x0a  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x0d\x0a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x0d\x0a  3、在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并对接收时间进行记录;\x0d\x0a  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x0d\x0a  5、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x0d\x0a\x0d\x0a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x0d\x0a\x0d\x0a  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x0d\x0a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评委库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x0d\x0a  3、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需要,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于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选所需专家评委;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x0d\x0a  4、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基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x0d\x0a  5、评标委员会应设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x0d\x0a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x0d\x0a  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x0d\x0a  2、开标会结束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进行评标;\x0d\x0a  3、评标应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科学、合理、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x0d\x0a  4、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x0d\x0a  十一、确定中标人 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x0d\x0a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x0d\x0a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定标的实践操作中,确定中标人可以有以下集中方式:\x0d\x0a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为依据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比较,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x0d\x0a  2、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x0d\x0a  3、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x0d\x0a  十二、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x0d\x0a  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x0d\x0a  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底(设有标底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x0d\x0a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x0d\x0a  1、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x0d\x0a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x0d\x0a  十四、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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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6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和步骤

  一、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
  1、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
  2、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3、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连同应交验的立项批准等文件资料一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批。
  二、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国家计委审查招标人报送的书面材料,核准招标人的自行招标条件和招标范围。 对符合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其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不得拒绝办理工程建设有关手续。认定招标人不符合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建设项目。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4、招标的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
  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资信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附录;
  10、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
  11、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
  12、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1、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都有权报名并索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2、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资信良好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3、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均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项目的实施地点、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日期、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报名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五、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申请书。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报送资格预审申请书和资格证明材料。
  3、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之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之资格预审结果。
  4、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综合考虑投标申请人工程建设业绩和获奖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竞争。
  六、发招标文件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投标管理机构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处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招标日程可以顺延;
  2、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载明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七、项目现场勘察 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以安排投标人和标底编制人员进行勘察现场。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并据此做出关于投标策略和投标报价的决定。项目勘察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2、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3、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
  4、施工现场的地址、土质、水文等情况;
  5、现场的环境;
  6、临时搭建的设施等。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勘察,招标人应当予以支持。
  八、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3、在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并对接收时间进行记录;
  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5、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

  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评委库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3、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需要,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于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选所需专家评委;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4、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基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5、评标委员会应设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开标会结束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进行评标;
  3、评标应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科学、合理、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
  4、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十一、确定中标人 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定标的实践操作中,确定中标人可以有以下集中方式: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为依据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比较,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十二、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底(设有标底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
  1、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签定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21
招投标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市场活动,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要求。通常来说,建设工程招标从开始到结束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具体的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可以通过剑鱼标讯免费查看。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
招标人可按有关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发出三日前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审查,资格预审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相关机构备案。备案三日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标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时,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7、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
9、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方负责组织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准备评标。
10、开标。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 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1、评标。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当符合:
首先,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其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   
12、定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所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被选中的,应重新组织招标。不得在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按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13、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4、中标通知书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15、合同签署、备案。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第3个回答  2014-07-19
一、考虑该项目是否应进行招标以下工程可不进行招标: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工程.2、 抢险救灾工程.3、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或使用农民工的特殊情况.4、 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5、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6、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工程外均要进行招标.二、如果必须进行招标,则考虑是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建筑法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如果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招标,对其条件要求为:1、 有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2、 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具有同类工程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三、如果确定自行招标,则考虑是采用何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报送相应材料,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不得自行办理招标.备案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登记表;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备案登记表;3、项目法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5、招标机构有关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备案登记表(附表一)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相比,可以在较大的范围内优选中标人,有利于投标竞争,但招标花费较高、时间较长.建筑法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招标投标法》进一步确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该工程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一般属于如下几种情况之一:1、 涉及保密的工程项目.2、 专业性要求较强的工程,一般的施工企业缺少技术、设备和经验,采用公开招标响应者较少.3、 工程量较小,合同额不高的施工项目,对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缺少吸引力.4、 地点分散且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施工项目,对外地域的施工企业缺少吸引力.5、 工期要求紧迫的施工项目,没有时间进行公开招标.6、 其他采用公开招标所花费的时间和费用与招标人最终可能获得的好处不相适应的施工项目.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可以划分若干个合同包,对不同的发包工作内容可以采用不同的招标方式.四、如果是采用自行招标,则先进行招标前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五、招标前备案或签订代理合同后,开始发标前的准备工作.(一)、划分标段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特点、自身的管理能力、对项目总投资的影响、工期要求等因素考虑确定发包范围.可采取项目总承包模式(交钥匙工程,即某些项目的所有者有时出于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不太熟悉考虑,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竣工和保修一揽子发包给一个承包商的一种简单项目管理模式,目前国内外很多工程采用该种模式,具体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50页.),划分成不同标段,不同组团、栋数,或分别进行监理招标、设计招标、施工招标、设备供应招标等等.(二)、确定合同计价方式总承包合同、勘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一般采用总价合同方式.施工招标中,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中小型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对初步设计完成后即进行招标的大型复杂工程,则应采用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三)、准备招标所需文件公开招标采用招标公告;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见附表二、附表三)(四)、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要在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报刊或信息网或其他媒介上公开发布,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信息网公开发布.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必须想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五)、准备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是在招标阶段对申请投标人的第一次筛选,只有公开招标时才设置资格预审程序,邀请招标由于招标人对邀请对象的资质和能力已有所了解故不设置此程序.但邀请招标时,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主要审查内容往往也要放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和比较,作为评标比较的要素.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只通过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书(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写)了解申请投标人的各方面情况,不向投标人当面了解情况.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审表"两部分:资格预审须知:(1)工程概况A、发包方筹措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B、总体工程概况、包括名称、性质、规模、环境特定等的描述.C、本合同项下要进行的工程说明.D、发包方提供的设置和服务.E、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单位等.(2)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A、投标人的最低资格标准.B、对联合体投标的资格要求.C、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说明.D、通过资格预审的评定标准等.(3)填报资格预审表的注意事项A、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B、填报资格预审表应注意的事项.C、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等.(4)资格预审程序说明A、接受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最迟时间.B、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不合格通知的方式.C、对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确认参与投标竞争的回执要求等.资格预审表:一般民用建筑工程资格预审表(附表五)大型工业项目资格预审表(附表六)(六)、实行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了解招标公告之后、并有意投标的,则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该预审文件购买后不能退).潜在投标人在得知招标公告后,则进入投标决策阶段,共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1、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必须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完成,该阶段应完成的工作是通过招标公告、公司对招标工程、业主情况的调查和了解的程度对"是否进行投标"做个结论.通常情况下应放弃投标的有:A、本施工企业主营和兼营能力以外的项目.B、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的项目.C、本施工企业生产任务饱满,而招标工程的盈利水平较低、风险较大的项目.D、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信誉、施工水平明显不如对手的项目.2、投标决策后期阶段:指从申请资格预审及投标报价(封送投标书)前完成的决策研究阶段.投标的分类:1、按性质分为风险标和保险标两类风险标:本来就知道该工程难度大,且本企业在技术、资金等方面困难,但由于队伍窝工或因工程盈利的丰厚或为开拓新技术领域而去参加的投标,从而去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的标称为风险标.保险标:对可以预见的情况,从技术、设备、资金等重大问题都有了解决对策的投标,这样的标称为保险标.2、按效益分为盈利标、保本标和亏损标两类盈利标:如果招标工程既是本企业的强项,又是对手的弱项,或建设单位意图明确或本企业任务饱满,利润丰厚,才考虑让企业超负荷运转,在该情况下投的标称为盈利标.保本标:指当本企业无后继工程,或已经出现部分窝工,必须争取中标,但招标的工程项目本企业又无优势可言,竞争对手较多,这时所投的标称为保本标.亏损标:分为四种情况A、本企业已经大量窝工,严重亏损.若中标后至少能使部分人工、机械运转.B、为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获得投标,不惜血本压低标价.C、为了在本企业一统天下的地盘里,为挤垮企图插入的竞争对手.D、为打入新市场,取得拓宽市场的立足点.决定投标或弃标的主观因素:1、 技术方面的实力A、 有精通本行业的估算师、工程师、建筑师、会计师和管理专家组成的机构.B、 有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专业特长,能解决技术难度大和各类施工中难题的能力.C、 有国内外投标项目类似的施工经验.D、 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合作伙伴.2、 经济方面的实力A、 具有垫付资金的能力.B、 具有一定的固定资产,机具设备及其投入所需的资金.C、 具有一定的资金周转,用来支付施工用款.D、 承担国际工程,需筹集承包工程所需的外汇.E、 具有支付各种担保的能力.F、 具有支付各种纳税和保险的能力.G、 由于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应当能承担其损失.H、 承担国际工程,往往需重金聘请丰富经验或有较高地位的代理人以及其他佣金,也需要承包商有该能力.3、 管理方面的能力4、 信誉方面的能力决定投标或弃标的客观因素1、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情况A、 业主的合法地位、支付能力、履约信誉.B、 监理工程师处理问题的公正性、合理性.2、 竞争对手和形势A、 是否投标应注意竞争对手的实力、优势,以及投标环境的优劣情况.B、 竞争对手的在建工程也很重要,若对手的在建工程即将完工,则对手希望中标心切,则投标报价不会很高,若对手的在建工程规模大,时间长,则投标报价很高.C、 大公司适应管理大型工程,中小型公司则适应中小型项目.3、 法律法规情况A、 工程所在地强制法律法规.B、 意思自治的原则.C、 最密切联系的原则.D、 适应国际惯例的原则.E、 国际法效力优于国内法原则.4、 风险问题A、 投标与否要考虑的因素很多,需要投标人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积累资料,作出判断分析,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B、 是否产生效益.综上说述,投标人通过决策分析后,若决定投标则进入"购买预审文件"阶段(七)潜在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填报资格预审申请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给指定的单位.六、招标人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后,则开始招投标阶段工作(一)招标人接收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后,对该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分析.为了全面客观地审查申请投标人是否具备实施能力,通常对递交的资格预审表分两个步骤进行评定和比较(一般只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表进行审查,不当面了解情况).首先检验该申请投标人是否具备本招标工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2-23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和步骤
中釜建设 一、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
1、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
2、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3、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连同应交验的立项批准等文件资料一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批。
二、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国家计委审查招标人报送的书面材料,核准招标人的自行招标条件和招标范围。 对符合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其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不得拒绝办理工程建设有关手续。认定招标人不符合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建设项目。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4、招标的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
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资信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附录;
10、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
11、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
12、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1、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都有权报名并索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2、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资信良好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3、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均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项目的实施地点、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日期、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报名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五、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申请书。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报送资格预审申请书和资格证明材料。
3、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之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之资格预审结果。
4、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综合考虑投标申请人工程建设业绩和获奖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竞争。
六、发招标文件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投标管理机构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处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招标日程可以顺延;
2、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载明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七、项目现场勘察 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以安排投标人和标底编制人员进行勘察现场。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并据此做出关于投标策略和投标报价的决定。项目勘察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2、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3、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
4、施工现场的地址、土质、水文等情况;
5、现场的环境;
6、临时搭建的设施等。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勘察,招标人应当予以支持。
八、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3、在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并对接收时间进行记录;
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5、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

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评委库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3、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需要,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于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选所需专家评委;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4、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基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5、评标委员会应设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开标会结束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进行评标;
3、评标应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科学、合理、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
4、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十一、确定中标人 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定标的实践操作中,确定中标人可以有以下集中方式: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为依据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比较,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十二、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底(设有标底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
1、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签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