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如何自己办理医疗保险?

本人户口在秦皇岛海港区,毕业已经1年多了,目前的公司不提供任何保险。但自己想办理医疗保险,往届大学毕业生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自行办理医疗保险?怎么办理?去哪办理?都需要什么手续等等。相关的细节问题,请了解的朋友们帮帮忙~~谢谢!!

大学毕业生自己办理医疗保险的流程:

1、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毕业生,如果就业的,可以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衔接政策其原来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实现无缝衔接,即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当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各项待遇

2、对于在本地以外的高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到烟台就业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当前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衔接政策

需要按照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在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对于未就业返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应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扩展资料:

一、大学生毕业后医疗保险申请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证件照两张和在校期间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大学生医保地方政策

哈尔滨市将把在哈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预计2009年9月份启动实施。大学生医保的参保和保障将按照学年度进行,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比照城镇居民医保中的学生儿童参保政策,预计个人每年缴费30元,低保家庭大学生免费参保。

在哈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坚持自愿原则,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其参保范围包括:市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学生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政府补助组成。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财政补助80元,大学生本人和家庭缴纳30元,低保家庭大学生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大学生本人不缴费。

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使用统筹金,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确定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比例。

三、大学生医保报销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医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14

大学毕业生自己办理医疗保险的流程: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毕业生,如果就业的,可以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衔接政策,其原来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实现无缝衔接,即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当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各项待遇。

对于在本地以外的高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到烟台就业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衔接政策,需要按照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在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未就业返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应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医保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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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大学毕业生自己办理医疗保险的流程: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毕业生,如果就业的,可以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衔接政策,其原来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实现无缝衔接,即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当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各项待遇;

  对于在本地以外的高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到烟台就业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衔接政策,需要按照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在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未就业返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应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是:

  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7-12
如果是办理社保的话,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一般大学生就读的学校都不是户口所在地的学校,自己交社保的话,是需要有单位接收户口的,至于学校的,还真的不确定。

如果是商业保险的话,学校在每年开学的时候,都会统一办理“学平险”的,当然,也是本着自愿的原则。

如果学校没有统一办理,你也可以自己找保险公司的人自己投保。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参加工作后,应随用人单位参保,单位不办应该是一种违法行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应该要求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如果个人没有单位,可在户籍地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