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安局打电话给我要我去当地公安局协助调查,我是否有义务去到当地?

因为我身份证掉了,有人拿我身份证做了犯法的事!现公安局只是电话通知我去当地公安局协助调查!

有义务协助调查;不过,没有义务到异地去配合调查;可以跟办案人员联系,请他们过来,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如果你过去,可以要求报销路费、餐费以及误工费等损失。

《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扩展资料

传唤持续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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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8

有义务协助调查;不过,没有义务到异地去配合调查;可以跟办案人员联系,请他们过来,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如果你过去,可以要求报销路费、餐费以及误工费等损失。


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2、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2个回答  2015-02-12

您好

建议您积极沟通说明情况,另外提交您在何时何地补办身份证的案情来说明,以避免误会。


如帮到了您,请采纳。

追问

他们已经去到我身份证所在地的公安局查明了身份证相关的信息,现在就是要我本人亲自去他们公安局一趟!我有义务去吗?

追答

您好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是公民义务,同时为了您的个人利益考虑,也建议您去说明情况。

追问

难道不应该是公安局来找我吗?因为那个公安局(在福建漳州)离我(在广东深圳)太远了。

追答

如果是这样,建议您在本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说明案情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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