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还,在借贷约定还款期到期之后不还的,可以上法院进行起诉,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民间借贷以各种理由不还,或者失踪的。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律师 二是法院诉讼调解。我就重点给你讲法院诉讼调解
这个律师就需要委托律师处理,但是费用高。
一般这种民间借贷,只要借款人能找的到的,就可以自己通过诉讼解决。
一:向法院打官司 前期准备:
向被告居住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诉讼前建议先到省级的网上诉讼平台看一下, 需要准备的材料,也可以通过网上诉讼。(我就以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为例,不过起诉要的材料国内最高法院,司法部都是一样的)
网上具体需要:电子版诉状(这个在诉讼平台可以创建),原告和被告基本信息,电子版的证据(借条,如果是QQ或者微信需要保留原有聊天记录证据),及你和对方身份信息(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将对方的基本信息尽可能的填全,比如:单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电子版最后签订法院确认送达书。
网上诉讼提交以后,一个星期法院会告知你审核通过,让你到法院将上述的诉状,证据,个人信息,确认送达书纸质版送到法院窗口。
二:法院调解阶段:
让后转入调解,当然这个调解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拒绝,如果调解一般在15天内法院通知双方到场协商,双方有协商意愿的 这个就不存在多长时间,在法院的监督下 出具具备法律效益的还款协议和民事调解书,这个还款协议不包含违约金等因果关系造成的借贷人损失,双方平等自愿签订。 如果对方在协议日期之内没有归还完,你可以持法院盖有公章的民事调解书不用经法院审判,直接到执行局申请执行。
优点是不用经法院审理 宣判,节省时间,缺点是适应于一般的借贷关系,双方愿意调解的情况下。
三:调解失败 法院审理 宣判阶段:
如果调解的你觉得不满意仍然可以拒绝,让后签字,等待转入业务庭。
调解失败,业务庭一般会在7天内将你的案件进行排号,分理,确认主审法官转入到民事庭,与你电话确认,并告知你开庭时间,让你等待传票。
一般这个开庭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
如果一审过后,对方不论到不到场或仍然拒不还,也可能对方在15天内上诉二审(对方上诉二审一般就是故意拖延时间),二审一般维持原判,这个时候按照一审原判的时间过后,你持法院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个时间一般为一两个月,执行局会给对方下达限制消费令,责令对方30天内申报自己名下的车房,银行存款,贵重物品,理财证券保险等并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财产,执行局没收对方财产司法拍卖,并司法拘留对方。
最后法院向你返还钱财,一般民事诉讼从你提交诉状到宣判在3到9个月时间,法院执行这个时间另算,在此期间你也不用急,可以在诉状中加上按照现有银行贷款利率被告要承担违约金与利息。
下面照片,我以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为例
我的借方现在外面的欠款比较多,我如果起诉的话,不知道能不能得到优先的处理?
追答首先要看看对于该债务人的所有债权是不是都属于普通债权,即都没有法律上规定的具有优先受偿的情形,如果是的话依据“债的平等性”原则,所有的债权都是平等的,只能按比例受偿,即使提起诉讼也不能得到优先,提起诉讼的费用通常是由债务人承担。
如果不是普通债权,比如说有的债权人可能在借贷时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那么该债权人的债权即具有优先受偿权,即针对债务人提供作为担保的抵押物或者质押物或者保证都可以优先受偿,这是另一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