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手续后,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手续后,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手续后,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因此,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妥托收手续后,已经满足了收入的确定条件应当确认为收入,由于还没有收到货款,所以通过“应收账款”核算。待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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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3
借:应收款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第2个回答  2011-09-22
销售时已记入了应收账款,现办发托收手续,此时不做分录,待收到货款时再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第3个回答  2011-09-22
发出商品 借:应收账款 某某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银行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某某单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5-04
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下,已办妥手续时:
一: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二: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