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峥主演电影《无人区》中人和猴最大区别是用火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1楼.
《无人区》,是一个近年来国内比较
少见而且成功的西部公路片。一个律
师远赴戈壁,为盗猎者辩护成功,因
盗猎者无法支付律师费用,律师开走
了盗猎者装有盗猎鹰隼的汽车,盗猎
者让杀手去追杀律师,途中遇到了一
系列黑色幽默而又无比沉重的事情,
生动刻画了无人区内各色人等泯灭人
性追逐利益的丑恶嘴脸,残酷的经历
终于让律师重新找回人性,用自己生
命阻止了鹰隼非法交易并救出舞女。
影片开头的旁白讲述了两只猴子的故
事,“猴子想吃树上的桃子,却要避免
被老虎攻击,所以两只猴子决定合
作,一只上树摘桃,一只地下放哨,
树上的保证要给树下的一半的桃子,
树下的保证不擅离职守为树上的放好
风。于是,两只猴子变成了猴群,最
后猴群变成了人群。人与猴子最大的
区别就是,人能够使用火。”这段旁白
讲述的就是整部剧想表达的内容,同
时也为“人”赋予了本剧所特有的定
义:动物都会有趋利避害的自然属
性,而动物要成为人,必须要有两个
人相互信任的社会属性,要能够将后
背放心交给对方同时又能够真心为对
方服务,否则,人不为人。
无人区讲述的就是这么一个广袤戈壁
中无“人”的故事,一个纯粹的只有动
物在追逐各种利益——与他人无益甚
至有害的利益——的故事,剧中所有
的人都无法成为那两只猴子,遑论为
人!宁浩是在用没人性的方法来讲述
人性。
律师和盗猎者不是那两只猴子。当盗
猎者问律师“或许我是真的要撞他
呢”时,律师冷漠的回答“这与我无
关”,律师只是在追逐为盗猎者赢回自
由后获得的酬金;而当律师开走了他
那辆装有鹰隼的车时,盗猎者毫不犹
豫的派出杀手去杀律师,他要的只有
鹰隼给他带来的高额报酬。
盗猎者和杀手不是那两只猴子。盗猎
者开车撞向警察时,根本没有考虑到
同在车中的杀手的安危,他要的只是
车中的鹰隼;杀手在从律师手中拿回
鹰隼后,也同样将盗猎者抛诸脑后,
而径直去往贩卖鹰隼的地方。
夜巴黎老板跟舞女不是那两只猴子。
老板只是利用舞女来赚钱,根本没有
把她当人看;舞女每时每刻都在编着
各种谎话,希望客人把她带出这个她
被卖来的地方。
盗猎者和鹰隼贩子不是那两只猴子。
他们之间只有贩卖鹰隼的利益关系,
没有丝毫的信任,在被律师挑拨后,
就能够轻易刀枪相向。
律师跟舞女也不是那两只猴子。舞女
只是想利用律师逃走; 而律师带走她是为了不让自己“撞
死”杀手的事情被别人知道。但是,当
舞女掏出自己多年来靠跳舞和卖身获
得的钱,求盗猎者不要杀律师的时
候;律师说他不喜欢和动物在一起,
尤其是马,当他跨上马背,奔向营救
舞女的路上的时候,他们成为了那两
只猴子。最后,当盗猎者开着油罐车
冲向舞女,律师义无反顾的掏出火
机,与盗猎者同归于尽。“人与猴子最
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使用火。”是火
最终让律师的灵魂得以升华,他终于
成为了人,旁白的黑色幽默,却让人
只能沉思,无法开怀。
剧中,盗猎者多次表示,想和律师成
为朋友。可是律师都婉拒了,“我和你
还是不一样的”,“你不会明白的,因
为我们不一样”;盗猎者最后也承认了
这一点,“你是吃素的,我是吃肉
的”。剧中不止一次提到,律师是吃素
的,而且不喝酒。其实他们都是吃肉
的,从当盗猎者答应把车给他的时候
干了一杯酒,律师虽勉强却也一饮而
尽就可以看出来,在追逐利益这方
面,律师和盗猎者是一样的。只是律
师也吃素,盗猎者只吃肉罢了。吃素
和吃肉抽象出来,就是人的社会属性
和自然属性,他们都有着最原始的追
逐利益的本能,盗猎者只有这点动物
的本能,而律师多的那一点点吃素,
则是他潜意识里尚未熄灭的一丝人
性。没有这丝人性,最终他也不会升
华为人。
剧中还有一处黑色幽默,那就是律师
多次提到“我要上头条了”,四年前拍
摄的电影竟然与当前比较热议的“头
条”话题撞车,倒也在观影中徒增了不
少乐趣。可是,再幽默也是黑色的,
律师不同时段说出的“我要上头条
了”正是见证他自己逐渐从动物转变为
人的过程——开始是为盗猎者打赢了
几乎不可能的官司而企盼名利双收,
到最后为阻止鹰隼交易救出舞女而牺
牲自己。
故事的最后,警察带着舞女离开了无
人区,舞女最终成了舞蹈助教。结局
似乎是要唤醒人性的美好,可是如此
阳光的结局却显得如此突兀,与全剧
整体的黑色风格也是格格不入。笔者
根据宁浩《疯狂》系列、《黄金大劫
案》等影片一贯的黑色风格妄自揣测
一下,其实警察在律师拉起手刹导致
翻车的时候已经死了,舞女在油罐车
爆炸的时候也与律师一起走了。无人
区内所有的“人”都死了,无人区最终
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无“人”区,或者说
一开始这里就不曾有人吧,中间重拾
人性的两个人也随即烟消云散了。这
从片名“无人区”三个字的表现形式上
或许也可见一斑,其中只有“人”字是
阴文,是没有的。这段多次审核后加
上的结局可能是宁浩故意给大家开的
一个玩笑,用这种浪漫主义的手法,
来表现出人性最终是变好的,虽然格
调上去了,但总有狗尾续貂之感,将
黑色的表现手法、用没人性来讲人性
的深沉打破了。而据说故事开头那个
总领全剧的旁白也是后来加上的,是
在为全剧定一个格调,避免全部揭示
人性的黑暗而造成不好的影响。如果
确实是出于这种考虑的话,那么真的
是想太多了,当律师扔出打火机的一
刻,油罐车的爆炸火焰已经将律师和
舞女两个人的灵魂升华了。
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想弘扬什么未必非要摆在面上,电影
本不是教科书,它需要给观众留有更
加深邃的想象空间。观众能读懂什么
就是什么,刻意拔高,反而肤浅了,
或许最难过、最痛苦的,却是宁浩自
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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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7
旁白的故事,是讲述一个道理。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类会社会分工。人需要社会分工,就要懂得分享包容不自私。
律师对这个道理嗤之以鼻,他认为人和猴子最大的区别是人会用火。我认为这里的“火”指的不是真的“火”而是代指工具。律师刚出场的时候,就是一个懂得利用“工具”的人。手头上的餐饮收据可以是为雇主无罪辩护的工具。下一刻,也可以变成威胁雇主的工具。他打算利用媒体,而媒体也是一种工具。
所以律师从来不搞“人际关系”。威胁雇主,让对方把车子抵押给了自己。开车狂奔,遇到败诉的警察,酒驾的律师,居然还大胆的讽刺和挑衅警察(电影后来修改了,我想原本的剧情里,肯定有警察报复的情节。
电影里,律师一共用了2.5次火。第一次用火,把卡车给烧了,结果就是,他把”无人区“里能惹的人全惹了。造成了他之后遇难时,没有任何援手,没有任何帮助。孤立无援
第0.5次用火,是打算烧掉黄渤的尸体。当然,最后因为他没有火,而计划失败了。但这次用火,已经可以看出他已经连工具都使用不好了(一个十分聪明的律师,为了给自己脱罪,居然用火毁尸灭迹这种烂手段)
最后一次用火,律师经历种种,明白了自己种下的种种恶果才有了现在的报应。其实他内心里,是认同故事原本的道理了。但他依旧”帅气“的认为自己是没错的。因为这次,他把”火“当成正确的工具使用了。拯救了一个女人的生命。
╮(╯▽╰)╭突然觉得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心态不正。一直以为是一部喜剧电影,结果满心期待的笑点一直没出现,在观影时不禁大失所望。但现在想想,这部电影颇为严肃!猴子的故事,是宁浩修改后加上的。不得不说十分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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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1-17
人用火可以牺牲自己拯救别人,猴没有这么高的思想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