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出了工伤,做了两次工伤鉴定都是十级,经过劳动仲裁,如果老板不同意陪钱,再去法院打官司还要重新做

去年出了工伤,做了两次工伤鉴定都是十级,经过劳动仲裁,如果老板不同意陪钱,再去法院打官司还要重新做司法鉴定吗

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了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已经是最终结论,如果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采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14
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好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