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请假7天为由停发工资合理吗?我能以此为由辞职吗?

我是福建莆田涵江区新威电子厂一名普通员工 于2010年8月1日进厂至今一年 由于气候不适应 老是发热、感冒的 所以经常请假 但一个月最多也不超过2天 且并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今年6月 因生病向拉长请假 结果拉长不批 所以坚持上班 到了7月 病实在是拖的很严重 在次向拉长请假 结果拉长都不问原因 就让我请一个星期 还说1 2天不批 要请就请长假 省的麻烦 后来到8月1号 因在次生病请假 当天实在起不来 叫人帮忙带请 拉长不批 还说按旷工处理 8月2号本人去上班 却被告知6月份工资已经被停发(根据公司规章制度 但我从来就没见过 也没人跟我说过) 而且不一定要停几个月 也许2个月 也许5个月后才发 本人感觉不服 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电话:05942651444)劳动局告诉我打2699966 我打过去才知道 是教育局 但是一直无人接听 在次拨打劳动局电话 被告知已下班 我想问问 就工资停发这一项 公司做的是否合理 还有劳动纠纷现在是不是已经属于教育问题了 我承认 我是书读的少点 可至少也知道教育局和劳动局两个词的意思 还是劳动局有意推脱 去年刚来的时候就因为公司扣押生份证找过劳动局 也是让我找110 110说找法院(当时我一个刚来这边打工的 有钱去找法院吗)这事过了也就不说了 但是这次我是真的没办法了 是不是外地打工者都应该忍气吞声 这次很多人都被停发 原因就是7月份拉长不给请1 2天的假 要请就请1星期 但是没人敢说 我现在一个人 劳动局不管我改找谁?当地政府不是没想过 可是时间太 久 我出来打工 靠工资吃饭的 拖不起啊 媒体也考虑过 就是不知道该找什么媒体 希望有哪位好心人能帮帮忙 在这里 我先谢谢大家了!!!一天没工资 一天就没饭吃啊!!!我只要6月份工资就行 能先把吃饭问题解决就好 7月份别说停发 就是不发我也没话可说!!谢谢了!个位好心人帮帮忙啊!!!!!

还有 来公司后 就只签过一个劳动合同 一试2份 就一张纸 2面有字的 进公司的时候 公司强制要签的 签的时候 上面全是空白 不让自己填 只准签上名字和日期 也不给我们留一份 全放在公司里 每月从工资扣10元的保险 也不知道是什么保险 只是公司要求就照签了 上班后什么都没有 只有一个进厂的厂证
相信大多在过莆田新威的员工都知道这些事 我希望大家都来看看 我们越是沉默 公司越是过份!!!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立即走人,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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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4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6-30
你好!我在东莞道滘尚得利纸品有限公司,这个月我请了七天假,公司说要等几天才发工资给我,这样有道理吗?请问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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