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如何做账?要交税吗?

如题所述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一般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参考以下文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财政性基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收取的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企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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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7
第2个回答  2011-08-19
供暖公司取得政府的燃料补贴收入时要开什么发票?
第3个回答  2011-08-08
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款,政府肯定有文件,指示如何入账,专款专用,我认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处理“补贴收入”时要注意的问题
1、被确定为免税的补贴收入当然不用缴税,但是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调增与免税收入相关的支出、费用。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取得应税收入有关支出项目和免税收入有关支出项目应分别核算,没有分别核算或确实难以划分支出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纳税人可采取分摊比例法确定纳税收入总额应分摊的成本费用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金额 =支出总额×(应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
2、会计核算上企业按销售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补贴收;而税法规定上对补贴收入的确认是收付实现制,在实际收到年度确认补贴收入,企业应按税法规定调增实际收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