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10
万民法,就是罗马帝国为了更有效的管理疆域扩大后广大地区的行政管理和纠纷,从而把本来只适用于本国公民的公民法升级成为万民法,除保留基本原则和已有法律条文外,进行了一定修改和添加了新征服地区的某些习惯性风俗各地各民族的传统性准则和被征服地区的一些庞杂的原有规定,以达到解决纠纷,维护统治,简化行政,适用于广大地区的所有人民这样一个效果.
习惯法,大概就是指某一些约定俗成的习惯性准则,这个解释的空间很大, ,这是早期不成文法律.
公民法,是一种成文的法律,但其适用的是罗马国公民,不包括外邦民众和被征服地区民众.
自然法,这个概念含义很广泛,现在也有自然法,自然法是独立于政治上的实在法而存在的正义体系。对它的诠释与使用在其历史进程中千差万别。自然法超越于实在法之上,后者应当服从前者。这是个很抽象的概念,大概可以理解为一切实在法律的正义准则,是最根本性的概念意义,而不是有实际应用效果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