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途中,骑电瓶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当时一辆货车停在路边,另一辆轿车从货车后驶出横穿人行道上。我一下撞到轿车上,就晕了过去,被人扶坐着才醒过来,接着就送到医院了。判定是货车和轿车负全责,我是颈椎,鼻梁,下巴骨折,面部缝了9针。住院期间对方垫付了1万8,没用完。 现在还没康复,如何索赔,可以去医报那里报销吗,还是全部都是对方负。应该要对方负多少金额呢,要什么材料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收款凭证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确定;等等。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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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呢,也是要向对方算的吗
工伤保险呢,也是要向对方算的吗
追答应当走交通肇事,工伤是与单位之间。
追问那单位是不是也要付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