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属领导职务正处级,同属一级。并无升降,只是权限不同,职责也不同。
2、正处级是的中国干部的行政级别之一。一般,省一级部门单位中的处长、地级市的局长、地级市辖区区长、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县(市、区)人大主任、县(市、区)政协主席为正县处级。调研员、副调研员是非领导职务,但是分别享受正处级、副处级的部分待遇。
3、处长、地级市的局长、地级市区区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县级市市委书记、市长,中共省纪委室副主任、市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为正处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五章考核 第三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第三十五条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第三十七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处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民国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