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资4500,但是公司为了避税,没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现在出了车祸,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头疼啊!

大概就是这个情况,现在只要不是那种上规模的大厂,老板基本都会多拟定几个名字,不会做真实的工资的,现在我出了车祸,左脚骨折,对方全责,要休息三个月。

我们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人家要求我提供完税证明,我公司就没有交个人所得税,现在怎么办?有没有可以钻点falv的空子的,如果我工资叫公司开2000,能不能要求人家赔偿我的奖金?这个合理合法吗?

一般情况下,对方保险公司会以你受伤前的工资单和劳动合同为依据计算,误工费=误工时间*单位固定工资及奖金。在这个过程中,对方保险公司可能会与你的发放工资银行、社保机构以及税务部门进行核对。但是任何一个单位,个人所得税都只有一张税务发票,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一张完税发票。所以让你拿出完税证明,这是在刁难你,你只能拿出自己的工资单,并让单位打印一份你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工资发放明细,里面做上扣税记录,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倘若对方不能认同你提供的依据,你也确实没有办法提供更加准确的证据了,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赔偿的规定,没有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但是,如果你的收入水平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最好想尽一切办法让公司帮助你提供证据(他们也有这个义务);如果你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那就让他们参照最高法赔偿你吧。
同时,你如果骨折严重,还应该去做一个司法鉴定(假如你不是因工受伤的话),对你的伤残等级做个评级,每一级的赔偿金额都是由明确规定的。
倘若你是因工出差或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根据新的社保法,你属于工伤,那么你的单位也对你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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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0
我在一个朋友在北京的太平洋保险办理的,伤者在一家小企业帮人家做饭,每月领取现金1500元,是提供了劳动合同(当时没签过的话,跟公司协商,给你补签一个,盖“公司章”),提供工资发放记录表,近一年的吧,(当时没有的话,跟公司协商,给你补一份,盖“财务章”),如果医院给你开具了比如陪护一月的证明的话,你可以请一名护工(保姆)一月,北京是根据伤者情况,护理费用上限标准为每天80元,如果是自己的亲属照顾的,按赔偿你本人工资的方式,提供你亲属的一套材料,如果你实际没请保姆的话,你能开到地税的“护理费”的发票的话(北京认这种发票),可以在保险公司理赔。
各保险公司,或者各地的情况可能会有一些不同,你可以打保险公司,人伤科 的电话问问。追问

但是我的情况和您所说的那个伤者不同啊,她每月领取现金1500,不属于到达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啊,那个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啊,我工资4500,超过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了啊

追答

你这情况还真是不同。在看看别人能不能回答你更好的办法。
如果我工资叫公司开2000,保险公司估计能理赔2000元,你跟肇事方商量,要求他赔偿你2500吧,但是这成了商量的事了,也就是说有可能商量不下了,估计你商量得好一点的话,你出具一个公司开的证明展示给对方,对方能补偿你1250就还可以了。

追问

呵呵,这个保险公司可能赔不了,是电信部门拉宽带线时违规操作导致我车祸的。可能是电信部门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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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8-27
不合法
第3个回答  2011-08-20
第4个回答  2011-08-20
叫单位给你出具证明。追问

那单位肯吗,这个单位避税的事情,会不会遭到税务部门的稽查啊。虽然这个事情大家心照不宣,所有的人都知道个人所得税避税的事情,但是上到法律层面就是不合法的啊。

追答

公司会出的。与公司沟通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