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口增减集体可以进行土地调整吗

农村人口增减集体可以进行土地调整吗

如果户籍有增减就可以根据变化进行土地调整。

八十年代初农村的包产到户极大的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民的生产生活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了稳定这种生产方式,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97年又进行了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2017年又给农民的承包地发证确权,承包期限在二轮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到2057年。

不管是八十年代初的包产到户还是后来的土地确权,都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农民的利益,这一点毋容置疑。但是在长达60年的承包期内,农村承包地“增不添死不减”也造成了一些不便。

在稳定和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应该适时进行承包地小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除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个别农户外,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而且调整土地需要村集体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同意,并报请乡镇政府批准才能进行。

现在农村的承包地基本都是在1997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分配的,有些地方可能更早。如果不进行承包地的小调整,在2057年以前,所有1997年以后出生以及新娶进来的媳妇都不会分到承包地,只能是从父母那里继承,而对于那些男孩多的家庭很可能媳妇孩子几个人只有一个人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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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6
应该视情况而定。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生、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可以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办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动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应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同意,向上述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村组干部私自划给新增人员的承包地,应报经村民会议重新审议;村民会议审议同意的,应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村民会议审议不同意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收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05
可以的!
第3个回答  2017-06-05
如果户籍有增减就可以根据变化进行土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