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谈新法婚姻(关于新婚姻法)

其实说起来我是个男人还是一个不算富有的男人所以新婚姻法也许对我有利,可是我就是看不过现在的一些事大家想想中国现在的传统是什么?是男方买房,女方装修和买车是不是?可是只有房子在升值其他都在降值,这样下去的后果是什么?是结婚后女人越来越弱势,男人越来越强势,如果一个男人出轨了,女人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净身出户?反过来当然女人强势的也是一样,这新法是不是也太想着有钱人或者说是有购买能力的人了?
还有人竟说这个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谐?女人生下来就应该给男人生孩子?生了孩子还有忍受他的气?那这一夫一妻是什么是摆设?遇到好的男人只是做出玩玩行,可是玩出性病艾滋还不是家里的女人跟着倒霉?????那新法怎么不干脆出一条恢复一夫多妻制呢?或者说谁有钱谁可以多配偶啊?

传统难道不能改?原来传统代步是自行车,现在是汽车。干麻不能双方平均出钱买房,平均出钱装修,平均出钱买车,钱是死的,人是活的吧!
“传统男方买房,女方装修和买车”!这是谁规定的,不过是一习惯。原来住公房时,那有买房这茬事,要与时俱进。
给男人生孩子?孩子是男人的不是你的?生了孩子要为什么会受气?只能怪你找错了人。
既然这么没有自信,那不结婚不就行了。追问

大哥我说的是现在已经结婚的,其他不算,再来我没细看新的婚姻法对于双方动产怎么算的?还有你不觉得现在大多的男人都喜欢找个比我差点的?或者说女人的价值本来就是在跌的?!那这样的男女关系能说女人应该和男人一样去拼搏吗?所以必然应该加上一条比较婚姻中谁先出轨谁要给对方负担多少赔偿!不然就真的是纵容男人出来鬼混了!大哥现在有几个男人做得到一辈子就一个的????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那个男人敢说可以坐怀不乱的?

追答

问题的关键是,父母没有为子女过错买单的义务。
同时婚姻中的过错怎么量化补偿额?若你打算分割过错方财产,新解释之前你同样也不能分割其婚前财产。若只在婚后共同财产中分,那与新解释并不矛盾。
如果法律打算用较重的力度惩罚过错方,则又会导致人们在婚姻的门前踌躇不前,现在未婚人群比例越来越高,这也是原因之一。

追问

我晕了,我没说父母那条有错好不好,我只是说现在的婚姻让只要是婚姻已经处在弱势的一方失去了安全感,试问如果你是一个女人你买付的装修钱和车子还有家具,他付的首付!10年后他出去找了别人你怎么办?是一无所有的和他离婚还是忍了!我说话看起来可能是有点偏激了可是现在正身处在这个环境中的女人不再少数,还有我重申一下我是个男性,只是有感这样有点对于女性不公才出来发下言的!

追答

我上面已经说了:传统难道不能改?原来传统代步是自行车,现在是汽车。干麻不能双方平均出钱买房,平均出钱装修,平均出钱买车,钱是死的,人是活的吧!
“传统男方买房,女方装修和买车”!这是谁规定的,不过是一习惯。原来住公房时,那有买房这茬事,要与时俱进。
如果不能平均,那按份也行啊,按份出钱,分手时按份分不就行了!

追问

能,能改可是不是一天可以改得吧?还有已经结婚的全职太太的利益谁来保护?平均出钱买房,平均出钱装修,平均出钱买车是可以什么都AA???你和你老婆出去吃个饭也AA???开个房间也AA?看个电影也AA??不行吧???什么都AA干结个毛婚!!!

追答

你搞清楚没有,这次新解释重点是房产,只对房产特别作出了规范,其它财产没有作特别规定,那有说车了,那有说吃个饭、开个房间、看个电影。
好好看清解释条文。别扩大解释!

追问

我晕!~我说的是如果做什么都先说好了再结婚有意思吗?这和搭伴过日子有什么区别?我没说其他的我只是说如果什么都在婚前先说好那这个婚姻就变味了,而新法正在迫使人们的婚姻变味!再来我没说谁出轨谁净身出户啊???我只是说为了保护婚姻中较弱的一方所以应该补充一条比如谁在婚姻中出轨谁就要多负担对方自己被分到的财产的一部分罢了,比如男方房子值100W那么他就理应给女方20W,当然这个是要有结婚年限和是否有孩子看判定的

追答

理想的婚姻从来就不存在,婚姻和爱情是两码事,所以变不变味那是很难说的。搭伴过日子难道不是大部分人的形态吗?真正理想的婚姻现实中所占比例有多大?
至于谁在婚姻中出轨谁就要多负担对方自己被分到的财产的一部分罢了,并没有和新解释冲突,新解释规范婚前房产和婚后父母所赠房产的归属。如果男方的房子是婚后自己出钱(非父母出线)买的,则出错方多分,这是婚姻法早就规定的,根本不是问题。而若是父母出的钱,则父母没有为子女过错买单的义务,行责息负,这是法律的原则。许多情况下,父母出的钱都是他们一生的血汗钱,难道他们权利应该被剥夺吗?

追问

哎,算了我不想和你争执这个问题了,我只是说这样下去婚姻就真的变成买卖了,很多人都在说这次婚姻法的改变是需要大家都去裸婚以此来找到爱情,可是这样下去的婚姻会找到爱情吗?夫妻两方以前还贷都有记住自己还多少这样真的有意思吗?

追答

这是你对婚姻的误解,婚姻本身就是确定人身、财产权利义务的契约,当然得讲清楚,写清楚,否则同居不就行了?古代的婚姻这方面的工作都是父母做了(因为年表人不董、不好意思说)。而现在这些事的处理权全部交给了年青人,年青人不愿处理、不好意思处理,出了问题又要让国家来干予。要知道,婚姻的行为是一个意思自治的行为,是你情我愿,别一到分手时就想让法律来制裁对方(并且情绪化的要求加倍)。这是违背法律的比例原则的。性并不是婚姻的全部,不能因为性方面的过错,就加倍剥夺过错方物权。
如果不认为婚姻是契约,那可以彻底一点,结什么婚啊,柏拉图式就行了。
情爱的本质是付出而不是索取,一了百了,还争什么财产呢。
这里讨论的是法律,它只规范最低的权利义务,道德不是法律份内的事。再说法官在裁判时,还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行使裁量权,能得到父母房屋的至少也是60后的群体,60以前的基本没这有适用这条解释可能性。我们应该去了解立法的精神,不要断章取义抽出个别法条就加以批判。
你还是应该认真仔细的再看一遍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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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1
我同意.我也觉得新婚姻法有点欠妥.本来女人就属于弱势群体.生孩子.操持家务什么都是女人.不管怎么样.男人永远不可能怀孩子生孩子吧?而且女人过了30岁青春就算没了.男人可不一样.40多岁的男人还能算一枝花.现在这个新婚姻法出来.男人出轨就越加肆无忌惮了.哎...可怜的女人吖..追问

就是,现在没结婚的还好,起码还有机会找个好的,结婚的8成完了说真话男人没有几个愿意一辈子就一个女人的这是男人生理心理双层作怪!而现在的男性又比较强势!而男人的价值本来就是在涨女人本来就是跌,所以我觉得怎么也应该有个补充比如结婚5年-8年的得到20%-30%,15年视为夫妻共同,试问哪个女人是因为有人和你在一起那么多年?这样也才是真的既保证了男性利益也保证了女性人老珠黄后的威胁!

追答

嗯嗯嗯.同意.我也觉得补充个15年或多少年后是夫妻共同拥有这个比较人性化些

追问

是啊!!我只是觉得无论男女只要是结婚中较弱的一方就应该被保护一点!因为到最后往往出轨的是婚姻中强势的一方,而现在的法律再这样就自然让弱势的人更弱势了,所以应该在新法中补充条款!

追答

可惜就我们两个有这样的想法是没用滴...

追问

呵呵是啊,哎,谁让我们是百姓呢!!其实最高法院这样做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起码遏制了想傍大款的女人,可是女人在婚后有着明显的弱势因为结婚后要生孩子这样工作一定耽误!再来女人的价值就是在跌的所以如果100%按照婚前有什么离婚还是有什么而且不管年限那就真的是对女性太不公了!

第2个回答  2011-08-21
法律强调的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事实上婚姻法并不排斥当事人之间做出相反的约定,并且是当事人约定优先于法定。追问

哎,如果事事都做约定那和合同夫妻有什么分别,这就是我感觉到新法悲哀的地方!

追答

按照传统民法理论,婚姻本来就是一种契约,契约自由和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基本原则.

第3个回答  2011-08-21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先解决,就是你父亲与A女的结婚时间?如果是2001年新婚姻法之后结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之前结婚的旧的婚姻关系适用旧婚姻法,不存在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区别,夫妻任何一方的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即“法不溯及既往”的法理,新婚姻法不能溯及旧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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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答是假定你父亲与A女是在2001年之后正式结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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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的婚前房产,产权证上是父亲;

解析:要看房产获得时间,如果房产是在你父母均建在的时候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显然你父母是在2001年之前结婚的,因此不存在婚前财产这个概念,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却是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你母亲过世之后,如果没有遗嘱启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是你母亲的父母、配偶、子女。

假定你母亲过世的时候,你的外公外婆均已经过世,那么继承人是配偶即你父亲、子女即你(假定你是独生子)。

于是夫妻共有财产转化为家庭共有财产,由于未进行分割,属于共同共有的状态,共有人是你父亲(四分之三的份额),你(四分之一的份额)。

因为,你父亲原本就有一半夫妻共有财产的份额,你母亲的遗产实际是一半的房产分为两份,由你父亲与你法定继承,因此,份额是你父亲(四分之三的份额),你(四分之一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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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亲的婚前房产,产权证上是A女;

解析:还是要看房产获得时间,如果房产是在你父母均建在的时候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份额如1,不是A女的财产。因为,你父亲无权单独处分共同共有的房产。除非你追认,否则这种变更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你追认同意有效,你否定则无效。

反之,如果是你母亲过世之后,你父亲获得的房产,则确实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改变为A女的名字,要看改变的时间。如果所有权人改变的时间是在他们结婚之前,视为婚前赠与,属于A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改变的时间是婚后,属于你父亲与A女的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财产时可以仅仅记录一方的名字,但是不改变夫妻共同共有的事实。因为,我国是夫妻同体主义。

3.爷爷(已过世)的房产,现已转父亲名下;

解析:如果你爷爷过世的时候,你父亲与A女已经结婚,没有在遗嘱中注明只给你父亲本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属于你父亲与A女的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你爷爷过世的时候,你母亲还没有过世,那么,同上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

由于你未说明你爷爷过世的时间,在这个时间你母亲是否在世,还是你父亲是单身还是再婚的状况,所以,无法判断。

注意:继承的所有权获得时间与房产的转移时间无关,与被继承人(你爷爷)死亡时间有关。物权法有相应规定。

4.父亲的银行存款,以父亲的名字存的,存款包括婚前及婚后所得,已无法区分。

解析:需要你举证才能确定哪些属于你父母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中有四分之一是你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假定你母亲过世的时候,你家里的存款总额是四万,那么,其中一万元是你继承的,虽然由你父亲管理,但是,财产是属于你的。当然,你要向法院主张,必须证明你母亲过世的时候确实存在这笔钱。就是民事诉讼法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举证原则。

5.这部分财产A女是否可以转给她儿子(儿子是判给A女前夫的)?

解析:A女因为婚姻获得的财产由其自由处分,其他人无权干涉。A女过世之后,她的继承人也是她的父母、配偶、子女。她的亲生儿子是否由她抚养都不影响她亲生儿子的继承权。

你作为继子只有在你与她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的情况下,才能成为继承法所说的子女,继承她的财产。

当然,即使你能成为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用,因为,她完全可以用遗嘱来排除法定继承。

6.如果A女过世后,A女的财产,她儿子有份吗?

解析:当然有份,她的儿子是她的法定继承人,上面我回答了。

7.如果房产证有我父亲和我的名字,A女还有权继承吗?

解析: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影响房产的实际归属,属于你父亲与A女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不会因为记载错误而导致房产归属其他人,相反的,如果是你父亲与你的共同共有的房产也不会因为写了A女的名字变成A女的个人财产。

关键不在于房产证上的记载,关键在于举证上,如果你有相反的证据证明房产的归宿不属于房产证上的记载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当然,举证责任不是房产证上的所有人,而是主张房产证非登记人的人举证,否则房产证就没有公示性了。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假定是两个人的共同共有的财产,A女作为你父亲的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你父亲的份额。那也是你父亲的遗产的一部分。难道共同共有的财产不是财产?只有单独所有的才是财产?用你的常识就应该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吧?

8.如果房产证只有我的名字,A女还有权继承吗?

解析:看房产是谁的财产,不是看房产上的名字,而是看实际房产的所有人,如果A女有证据证明房产的实际有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是你父亲未经过共同共有人A女的同意无权处分的,她当然有权主张继承。

相同的,你父亲也无权单独处分你与你父亲共同共有的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父亲的名字,关键不在于名字,而在于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一定是实际所有权人。

9.如果存款以我的名字存钱,A女还有权继承吗?

解析:一般比较难举证,因为,货币和房产不同,货币是不特定物,很难确定来源,而房产是特定物,有相关的时间和记录。

除非A女有很明确的证据证明该存款是你父亲无权处分了夫妻共有财产,擅自给你的,否则无法继承。这样的证据非常困难,只要你分次存款而非从你父亲的账户直接汇入,就无法被证明你父亲取款与你存款之间有直接的对应关系。

难道你存工资与你父亲给你钱之间别人会知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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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回答:你的理解是对的,但是,你的理解是针对新婚姻法的理解,实际上2001年新婚姻法之后才有在立法层面的婚前财产的概念,旧婚姻法不存在婚前财产这个概念。

我之前说过了,你父母肯定是在十几二十年以前结婚的,因此,你父母的婚姻关系和财产属性肯定不能适用新婚姻法。也就是所谓的法无溯及力的基本法理。

如果你父亲的婚前财产是指你母亲过世之后,你父亲再婚之前获得的财产,而且你父亲再婚是在新婚姻法实施以后(你说的第十八条是2001年新婚姻法的规定,旧婚姻法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你父亲的房产确实是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你父亲的婚前财产是指你母亲在世的时候,你父亲的房产,那么,那不完全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即你母亲的去世导致夫妻共有财产变为家庭共有财产(继承人共同共有)。因为,你父母是旧婚姻法实施期间(2001年)结婚的,旧婚姻法不承认夫妻之间存在个人财产,旧婚姻法认为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均为夫妻共有财产。

婚前财产的概念只出现在新婚姻法实施以后,新婚姻法不能改变在旧婚姻法实施期间合法成立的财产关系。

比如:旧法的情况下,一个财产本来属于夫妻共有的,新法颁行之后,已经合法稳定的夫妻财产关系,总不能突然之间有的财产就变成个人的吧?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理。

因此,本案中你必须考虑新旧婚姻法的不同规定,旧人用旧法,新人用新法,不能一概使用新婚姻法来解决夫妻财产确权问题。

因为,新婚姻法是2001年才颁行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也只是在新婚姻法中才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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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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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实际并没有绝对确权的意义。比如:夫妻存续期间的房产只登记一方的姓名,在法律角度毫无确权价值,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法律均推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你父母在世的时候的房产不论只写你父亲还是只写你母亲的名字,结果都一样,法律都认为该房产是夫妻共有房产,绝对不可能认定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在你母亲过世之后,虽然房产证只写你父亲的名字,房产实际已经变成了继承人共有房产。你肯定属于其中一个共有人,在没有分割份额之前,任何一个共同共有人都无权单独处分该房产。

如果你父亲赠与给A女,这是无权处分行为,除非所有共有人追认同意,否则就是无效的处分行为。也就是说,只要作为共有人的你不同意,A女不可能因此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即使房产的名字已经改成了A女。

房产证上所有权人的名字不一定是实际所有权人的名字。

因此,你的问题中以为房产证的名字肯定是所有权人是肯定不正确的,那只是形式上的所有权人,不一定是实质上的所有权人。只要有相反的证据就可以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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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母亲先于你外公外婆过世,那么,你外公外婆也是你母亲财产的继承人,而你外公外婆再去世之后,该继承份额由他们的继承人继承(你的舅舅、姨妈),这就更复杂了。

至于,你父亲的存款户头问题,只要在你母亲活着的时候,你父亲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有财产,你母亲去世的那一刻户头里面的钱的一半就是你母亲的遗产。你拥有其中的一部分,虽然由你父亲管理使用,但是,你依然有该财产的所有权。

A女的亲生儿子归谁抚养不影响她的儿子是她财产的法定继承人。相反的是,如果你与A女之间如果没有建立抚养关系(她从来没有抚养过你,你从来没有赡养过她),那么,你不是A女的法定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
第4个回答  2011-08-25
我觉得楼主说的话欠考虑,如果说你不算富有,那么按照传统儿子娶媳妇的房子都是父母买的,你是不是打算把你爹娘累死?
新法的出台虽然没有保护女人但是却保护了你的父母,新法的出台也让更多的女性有了独立的思想,不再去依赖男人。
传统难道不能改?国外男女约会AA值不丢人,到了中国就会被人看做笑话,陈旧的思想只会让中国跟不上世界的步伐,成为世界强国只能是一个梦。我们的国家一天天的强大,不是因为守旧,而是敢于抛弃旧思想敢于创新敢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