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教育局秘书科(行政审批办公室):0775-2685466,邮箱:[email protected]
玉林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0775-2673700
玉林教育局督导室:0775-2685269
玉林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0775-2695352
玉林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0755-2688632
玉林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75-2681555
玉林教育局财务基建科:0775-2686715
玉林教育局人事科:0775-2684011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2、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制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4、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承担职业指导工作。
5、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学校收费行为,会同财政部门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7、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信访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玉林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负责自学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9、开展与国内外教育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0、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工作;宏观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11、承办玉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秘书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督导室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人事科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教育局-玉林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玉林市教育局
电话:0775-2685466(秘书科)
0775-2674890(网络中心)
地址: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173号
邮编:537000
玉林市教育局地址设在素有“岭南美玉、胜景如林”美誉之称的广西玉林,主管全市的中小学工作;成人教育工作;职业教育工作;协助市政府管理部分大专院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起草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五)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审核高级中学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核市属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规划和负责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教材、实验教材的建设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教材和实验教材,审核中小学用书目录。
(六)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七)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编制标准;统筹和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和校长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十)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负责对全市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指导。
(十一)协调有关高等教育事务。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玉林教育局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教育局-首页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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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起草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五)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审核高级中学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核市属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
规划和负责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教材、实验教材的建设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教材和实验教材,审核中小学用书目录;
指导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制订技术装备规划及有关规范标准;制订有关督导评估标准及办法,指导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六)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七)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编制标准;统筹和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和校长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十)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负责对全市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指导。
(十一)协调有关高等教育事务。
参考资料:玉林教育局官网---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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