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从三国时期就成为中国的领土。
17世纪初,荷兰殖民者乘明末农民起义和东北满族势力日益强大,明政府处境艰难之时,侵入台湾。不久,西班牙人侵占了台湾北部和东部的一些地区,后于1642年被荷兰人赶走,台湾沦为荷兰的殖民地。
(1)第一次收复台湾
1644年,清军入关,在北京建立清朝政权。1661年4月,
郑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讨大将军的名义,率2.5万将士及数百艘战舰,由
金门进军台湾。郑成功在进军台湾时,向荷兰殖民者表示,台湾“一向属于中国”,台湾和
澎湖这两个“岛屿的居民都是中国人,他们自古以来占有和耕种这一土地”,荷兰“自应把它归还原主。”经过激烈战斗和围困,1662年2月,郑成功迫使荷兰总督揆一签字投降。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了中国领土台湾,成为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受到广大人民的敬仰。
(2)第二次收复台湾
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十四日(1683年7月8日)施琅率兵两万余人,乘战船二百余艘出征。郑克则派勇敢善战的刘国轩守澎湖,所率兵将战船与施琅相当。两军展开激战,历时七昼夜。施琅右眼负伤,游击兰理中炮“腹破肠流出,为掬而纳诸腹,持匹练缚其创。理呼杀贼,麾兵进”(
《清史稿》)卷二百六十一·兰理传)。澎湖大战,郑军大败。清军击沉敌船159艘,郑军死伤12000人,浮尸遍海,刘国轩仅率31艘船逃回台湾。
澎湖战败,郑克等极为恐慌。施琅进行政治争取工作,对被俘的台湾兵将,优礼相待,赏给银米。800名伤残者医治之后,释放回台,令他们宣示招抚之意,台湾民众“莫不解体归心,唯恐(编者注:今作惟恐)王师之不早来”(阮锡
《海上见闻录》)。郑氏已无抵抗能力,于7月27日向清军奉表纳降,呈交延平王金印和户口土地册籍。康熙接受投降,优待郑氏,称:“尔等从前抗违之罪,全行赦免。仍从优叙录。”(
《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一十一)。郑氏人众俱得妥善安置。台湾遂告统一。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始设台湾府与台湾、凤山、诸罗三县,隶属福建省,在台澎分别驻兵1万人,设官治理、
筑城戍守,台湾宝岛得以统一于清朝政府之下。
(3)第三次收复台湾
1894年日本发动
甲午战争,翌年
清政府战败,于4月17日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
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消息传出后,举国同愤,反对割台;台湾全省“哭声震天”,鸣锣罢市。协理台湾军务的清军将领刘永福等率军民反抗日本的侵占,坚持了5个多月的战斗,历经大小百余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终遭失败。从此,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达50年之久。一直到1945年日军投降,台湾才回到中国,当然一直到现在还与大陆划江而治。
(4)在将来肯定会发生,也许几年以后,也许几十年几百年,不管怎样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