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换一家用工单位仍是同一家用人单位,那我还能有经济赔偿吗?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再给我续签合同,说是有经济赔偿的,后来我又找了一份工作,还是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巧的是,还是之前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那我的赔偿还有吗?两合同之间没有时间间隔!

第一家用工单位必须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第二家用工单位对于你来说 从头开始了
劳务派遣只是和你签订劳务合同 把你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中间产生的责任和义务全部由你的用人单位承担的 劳务派遣公司实际上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也就是说你的经济补偿金肯定是找用人单位领取的 当然你也可以找派遣公司 不过他们也是找用人单位拿来钱以后 给你的
08年1月1日起 一年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不到半年为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找第一家用工单位要 这个是你应得的
我是做专业人事外包的 我的回答比较专业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很感谢您以上的回答,我还想问,您说的这个经济补偿金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依据吗?有的话是那些?

追答

当然有法律依据 新出来的劳动法上明文规定的 你直接找用人单位要经济补偿金 不给直接去仲裁 我借他十个胆子 也不敢不给你这个钱 相信我 一般情况下 你直接去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放心好了 他一定会给你的 但是第二家公司肯定要重新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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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5
你的合同关系是在劳务公司,合同关系既然延续了,就没有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08-04
可以要求上一次的经济赔偿金的,
第3个回答  2011-08-04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