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以单位亏损的借口拖欠了我最近两个多月的工资;请问我该如何去维护自己这几年的利益,该索要哪些赔偿?若是去仲裁我所在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先辞职后再去仲裁呢?程序是怎样的?谢谢!
还有,2011年底我借过他一万元钱,但我给他打过借条,且也和他说过一定还给他,从中和他协调让他把欠发的工资给我,然后给我补缴社保,他怎么也不同意,还说我是股东,不是员工,不应该拿工资,这个说法对吗?我该怎么办?麻烦各位了!谢谢!
在这单位营业期间由于领导变更,领导让我做此单位的其中一名管理者,还给我一点点的股份,12年底由于单位出现点亏损,让我也参于按他给我的股份进行相应投资部分钱,平时工资1千多,他又拖欠工资,我仅是个打工人,没有能力往单位内投资;如果我去劳动仲裁委去仲裁,他要是反咬我一口说我不履行股东责任,这个问题能成立吗?会影响我维护个人的劳动权益吗?如果我去仲裁这个单位,是否需要先辞职?
这个不成立的。劳动仲裁也不需要辞职的
追问还有,11年底我借过他一万元钱,但我给他打过借条,且也和他说过一定还给他,从中和他协调让他把欠发的工资给我,然后给我补缴社保,他怎么也不同意,还说我是股东,不是员工,不应该拿工资,这个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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