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例题。。不明白求助各位大神

A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500万,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49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相同)。A公司采用成本法计量,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2年1月1日,A公司又以135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500万元。A公司改为用权益法计量。假定A公司在取得B公司10%股权后至新增投资日,B公司生产经意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其余因素不考虑。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假设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问题:编制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会计分录。

解析的分录是:借:长期股权投资 160【(6500-4900)×1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0
盈余公积 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0】这60是哪来的。。不是没有其他的交易事项么。解析说是除实现净损益外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但是在题目上没有体现呀。。求助。。

这就是题目中的陷阱。
取得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4900,再次取得20%股权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500,之间差了1600。其中当B公司年实现净利润1000,那么还差一个600.所以个600是不明原因的增值,全部计入到其他权益变动里。所以600*10%的原持股比例=60是这样来的。

但要注意,只有在增资的情况下才确认这部分差额,减资的时候不确认这部分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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