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有什么用

关于公司注册这块有点不明白。
开公司一定要注册吗?
注册和去工商备案有什么关联?
注册的机构有没有官方认可的特定机构?
我上网查看时发现可提供注册服务的公司很多,这些公司收费相同吗?
注册公司时注册资金是不是必须和实际拥有资金相同?该资金必须是流动资金吗?(实际操作中情况)
如果查到注册资金和实际拥有资金不符合,公司会被如何处理?
问题有点多,嘿嘿,都回答的追分哈。

一般来说,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会有一定的股份和分红,除此之外,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1、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4、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公司必须要在工商局注册登记,与备案无关,备案指的是公司设立以后,公司信息的某项内容发生变更了,你去做备案登记。
公司注册的唯一机构就是工商局,国家法律规定的,并没有所谓特定的机构,你可以自己去注册也可以委托某人、某机构代理,当然该机构必须有代理注册登记的资格,好比你请一个律师帮你打官司一样性质。
代理公司的收费都大同小异,你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注册,尽量不要贪图便宜去一些郊区的经济开发区注册,注册代理费很便宜,但是后遗症很严重,每年会收取3600元左右的管理费无论你有没有经营。并且会有很多行业的限制,比如食品流通不能做,但是他们会告诉你可以做,结果等100年也等不到食品流通许可证,只有执照。尽量去浦东新区等市区注册公司,也可以使用虚拟地址,除非一些特殊的行业。纯代理费大约800-1500不等,这些费用不包含许可证的费用、银行费用、验资费用。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合资公司为3万,都必须是实缴资金一次到位。
公司注册资金、实收资本可以不相同,比如注册资金1000万,实收200万,必须满足20%,其余在2年内补足,否则强制减资。
通常不会检查公司的注册资金问题,除非你有经济问题被审计到。万一查到的话,罚款.......追问

很详细,谢谢。
请教下,我问了一个注册的地方。回答:5000RMB=100W注册资金。这个太假了吧?
我说要注册700万的公司,他说给3W5就能搞定注册

追答

你那个100万注册资金属于垫资,官方说法也就是虚假资金,各个城市、同城各区县都可能会有不同价格的,确实是假公司,空壳皮包公司........他的价格有点高了,跟浦东新区的价格一样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两种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在市场经济中,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公司有以下优点:
市场经济要求平等的市场主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从市场取得和向市场提供商品,促进整

个市场合理流动,实现结构架置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市场经济的要求决定了市场主体必须拥有明晰界定的财产权,而且必须是独立的、平等的。法人制度以其独特的性质使法人在市场经济中充当了主要的角色。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形态,其特质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必然是公司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公司的优点显然表现在:
1、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决定了对公司投资的股东既可满足投资者谋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担的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其投资的积极性。
2、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在社会上广泛集资,便于兴办大型企业。
3、公司实行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办公条件
5、公司形态完全脱离个人色彩,是资本的永久性联合,股东的个人生存安危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公司存续时间长稳定性高。中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是说,中国《公司法》只规定了两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我国此条法律规定的理解,存有完全相左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公司法不认可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其他的公司形态,不能创设其他公司形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条并不禁止适用除公司法之外的法律而创设其他形式的公司。
第3个回答  2021-01-22

QQ视频20191219141252

第4个回答  2020-06-07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