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13个小时,做二休一,工资又太低。但签订了劳动合同。

现在不想做了, 老板以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要我在继续呆一个月或扣半个月工资。我该怎么办阿。 能不能用国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做辞职的理由呢 ?

1、如果你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到期后即可直接走人,老板扣工资或者压工资是非法行为。
2、如果过了试用期,你可以直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三十天以后,不管老板是否同意,你 仍然可以自动离职,公司仍然不得克扣任何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只要有上述任何一种行为你都可以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有任何非法行为,你可以直接带上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仲裁。追问

那我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用劳动法?

追答

只要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适用劳动法!!
是否能够适用38条,要看你的条件是否适合。
其实从某方面说,既然感觉不好就早点走,适当的和老板商量一下,能给多少先拿住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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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3
要扣工资肯定是不合法,但是怎么说呢,不可能做到什么事情你都有精力时间整个申请仲裁,不过你首先要留好你提交辞职的证据,要书面或者录音的,以防万一仲裁,你也有个证据。目前情况你先跟老板各种谈,能答应个期限让你走是最好的!
第2个回答  2013-04-03
你们签了多久的合同啊?如果合同没到期,按说要支付违约金的。尽量好好协商吧追问

签订了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第3个回答  2013-04-03
做二休一不属于标准的工作时间规定。如果没有经过劳动局批准,则按照每周五天,总计四十小时计算工作时间。 超出部分按照加班计算。
另外,即使签了劳动合同,你也可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并且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单位也无权扣孔子。
但是,你主动提出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追问

做二休一到很常见,只是时间方面真的太长了。每个月25号发工资,那不就等于我即使给她做一年的事情,却只拿到十一个月的工资嘛。

追答

一般本月工资都是下月发,但是肯定会发的。不存在干一年拿11个月工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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