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住院能报销百分之多少

如题所述

律师解答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各地规定不一,以长沙为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为200,报销比例为93%;一级医疗机构或者不设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报销比例为9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报销比例为9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100,报销比例为85%;省部属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600,报销比例为80%.
参保人查询当地住院报销比例方法:关注参保地本地宝微信公众号查询;拨打12333询问当地人社局查询;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直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查询业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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