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简称 “洪”或“昌”,古称豫章、洪都,是江西省省会、环鄱阳湖城市群核心城市,江西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交通中心,国务院批复确定的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南昌地处中国华东地区、江西省中部偏北,赣江、抚河下游,鄱阳湖西南岸,自古就有“粤户闽庭,吴头楚尾”、“襟三江而带五湖”之称,“控蛮荆而引瓯越”之地,是中国唯一一个毗邻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省会中心城市,也是中国华东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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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49年5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南昌,南昌成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江西省直辖市、江西省人民政府所驻地。1949年6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区成立,辖南昌、丰城、新建、高安、清江、新淦、进贤、奉新、安义、靖安10县。
1955年,南昌市设东湖、西湖、胜利、抚河4区。1958年增设青云谱区,南昌专区南昌、新建2县交由南昌市领导。1961年增设郊区,南昌、新建2县划归宜春专区。1971年南昌、新建2县再次划入。1980年撤销胜利、抚河2区。1981年增设湾里区。1983年宜春地区安义县、抚州地区进贤县归南昌来属。
2004年,南昌市区划调整,桃花镇、湖坊镇同盟水产场划入西湖区,塘山镇永和村、公园村、贤湖村、永溪村、长巷村、七里村六个村划入东湖区,湖坊镇楞上村、太和村、热心村划入青云谱区,东湖区青山路街办潘坊等七个居委会、西湖区上海路街办洪钢等28个居委会划入青山湖区。
2015年8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新建县,设立南昌市新建区,以原新建县的行政区域为新建区的行政区域,新建区人民政府驻长堎镇新建大道239号。调整后,南昌市辖3县6区,其中城区由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新建、湾里6个区组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