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3-12
您好,关键是看孩子的抚养权在男性和女性的条件下,我们需要看到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母亲有经济能力,孩子们和相对较小的机会争取监护权是比较大的。
两年多的老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的规定:
本节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人民的法院依照的利益的子女和双方的具体的情况的判断。“夫妻离婚后两年多较小的孩子,在父亲或母亲的生活,首先应该可以决定由父母“协议。因此,当双方父母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多地争取各方的协议解决。自愿,合法的前提各方通过咨询:未成年人子女监护权的父亲或的妈妈侧的生活,或在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兴趣,父母双方决定采取轮流提出的解决方案,在上述几个为人父母,法院是允许的。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项协议,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法院应阅读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权,并提出条件的具体情况,根据孩子们有利于健康成长的原则适当的裁决。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两岁的未成年子女与他们的生活,他的父亲和母亲,一个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可优先考虑:
(1)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儿童与更长的续航时间,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对方与其他儿童;
(4)儿童与他们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与其他持久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的情况下,不应该被生活在一起与他们的孩子的。
★父母双方父亲或母亲的孩子是未成年人,年满10岁的争端,你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
★有需要抚养的子女是父母双方基本上是相同的条件,并要求自己的子女和他一起住,但独力将孩子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多年,和祖父母的要求,并有能力帮助他们的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可以被认为是儿童与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前提是有利于保护儿童的利益。父母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当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所有抚育孩子的党内生活的家属应承担的孩子。但是,一经查实,提高能力的募捐晚会显然不能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成本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单方面负担抚育的要求,不允许。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化。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的变化。养育背心的变化有两种形式:第一份协议双方之间的改变。父母双方同意改变,只要有利于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的子女抚养和保护儿童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应给予当事人请求变更。当事人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住在一起,他们的孩子患了严重的疾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有需要抚养的子女,无数的义务,拥护党
(2),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或儿童虐待行为,或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对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10岁或以上(3)未成年子女,Yuansui人生的另一边,双方的抚养能力;
>(4)其他理由需要改变??。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准许。此外,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拒绝受供养子女,暂时提高党的执政之前。
第2个回答 2013-03-11
父母离婚小孩是最大的受害者。我建议,为了孩子,她想要就给她吧,然后你多为你小孩做些事情,让小孩尽量减少伤害。想想小孩吧,多可怜,大人少一些私欲吧。
第3个回答 2013-03-11
小孩子两岁,法律原则上会随母,除非母亲无能力抚养或能证明随母对小孩的成长明显不利的,会由男方抚养。孩子无论判给谁,另一方都有探视权,这一点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4个回答 2013-03-11
那只能是去起诉了呀,反正离婚也是要起诉的,在没有明确孩子判给谁之前,她肯定是不能这样的,走正规程序吧,不要自己去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