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必须是先移交工作再谈补偿金的问题吗?还是一手拿钱一手移交?

无固定期限在公司工作了4年半,公司突然要辞退我,我也同意,只要补偿金谈拢,公司没书面辞退通知我也没填离职单。但老板就是要先要我移交工作,补偿金不提给也不提不给,他就是说先把工作移交了,怕他不给补偿金叫我再去仲裁好了。因为我们是外资小公司,老板在澳洲的,且公司正准备关闭,老板的企图显然就是先让我把工作移交了,补偿金拖着然后公司关掉后我也没地儿去要了。所以我必须先移交工作再申请补偿金吗?补偿金支付的时间约定在劳动法哪条清晰点的?

劳动法上没有讲补偿金具体什么时候给,但通常的惯例是辞退的时候就给,或者是随在职员工的工资一起发,你这种情况我建议:1、要和老板谈清楚补偿的问题,当然要让他知道你是愿意配合交接工作的,2、如果你和公司签的有合同,就不怕他不给你补偿金,即便不给,可以凭合同申请劳动仲裁。你要将工作交接做一份表格,上面有你交接的内容。接收人、你以及你的上司的签名。如果担心公司关闭不给你赔偿金,可以先去劳动部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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