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特点是什么啊?

如题所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有:1 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2 综合性 3 科学技术性 4 公益性(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法律都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秩序而建立的,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不仅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且保护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不仅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秩序,而且也维护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自然环境、自然秩序。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更注重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2)综合性 由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与保护环境资源的各种社会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决定了我们要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对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行为进行综合性的调整。(3)科学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科学技术性,这是广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家门一致认同的环境资源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差别,环境资源法的科学技术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建立在自然科学基础之上的法律部门,所以它的法律规范必然体现对于自然规律的遵守。② 环境资源法的科学技术性还体现在它是通过调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所以他必须体现自然规律尤其是生态学规律的要求。把大量的有关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操作规程、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等御用于环境立法之中。④公益性 目前,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生物物种锐减、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等环境污染和资源危机已经严重威胁到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保护环境与资源已经成为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经成为公益性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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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是它不同于其它法律部门的内在本质表现形式。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可以归纳为社会性、政策性、科学技术性与综合性四个方面。
一、社会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也称公益性)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其它法律部门的最主要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特征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1)环境要素具有共公产品属性。(2)破坏与维护环境的受害者或获益者群体具有广泛性。
二、政策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政策性根源于国家和政府对环境公共产品和环境公共利益的自觉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的政策化。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的变化频繁修改。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执行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影响。
三、科学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科学技术性是由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制定必须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必须依靠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科技手段。
四、综合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综合性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所采用的保护手段具有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融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9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2.综合性 3.科学技术性 4.公益性
第3个回答  2013-03-30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2.综合性 3.科学技术性 4.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