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
劳务派遣业务的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适合经营的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许可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证。
注:住宅使用证明材料的编制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持有房地产的,需要房地产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房东签署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租赁发票。
3、以公司名义出租办公楼的,需提供公司公章房地产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注册流程:
第一步批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认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或网上提交验名申请。
结果:核心名称已通过,如果失败,则应更新核心名称。
第二步提交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实姓名后,确认地址信息、行政信息和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按预约时间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拿到执照
时间:预约日
操作:持经办人《设立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和身份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结果: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步雕刻及其它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经营: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盖章点办理:公司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章、发票章,至此,公司登记完毕。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并写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岗位等,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劳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为若干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的通知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通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扣减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受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和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人单位没有同类劳动者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或者约定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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