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之后,公司拿一张以重大过失为由不发工资及克扣员工工资怎么办?

我在北京的一家服饰公司任店长一职,月任务12万,销售21万,超额完成任务,别的店最多也就11万,按公司提成方式,凭我们努力,我应得的9800.店员差不多每人七八千,每月15号发工资,快到发的时间了,公司突然说要给我们降一半工资,还说确定了,我们肯定不同意呀,高付出才有高回报啊,然后我就说找劳动局。
结果我下午就被开了,让我做交接工作。但总算维护了我们的权益,工资一分没少。经理说让我去公司半月工资和报销费用给我结清,结果我去签完离职单和合同外,又让我签了一个劳动合同和保险无异议的签名。想着弄完拿完钱赶紧走人,但并不如我愿,配合人事填完资料,经理就拿了一张900的罚单!让我签字,当时我都懵了,问为什么不早点给我看。她说俩人不是一部门的。然后我没签字就走了。
结果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我半月工资和报销等费用。
然后公司把9800我签字的工资单上面加了报销费用,又给开了1000的重大过失单,变成1900了。
说是没配合公司返货等原因,不返货是根据商场要求,因为12月1月商场有大型活动,商场领导根本不让出货。
我有人事1月28号未给我报销的费用的录音
而她们单子上写着1月15号支付给我了???
我在公司上班快两年了,公司从未给我上过任何保险,我走时让我签的保险无异议影响我以后让公司补缴保险么?
每月工资都是店长做,然后由督导拿财务那里,包括工资明细,店铺销售,班表,,现在公司上面有我做的手版的工资明细,我是现在问公司要,还是等开庭了让公司出示,开庭时再要会不会晚呢?请行家帮帮我!!谢谢啦
公司从来没有给过我入职和离职合同

你这个是典型的劳动纠纷,看你已经去过劳动部门,你应该再看看劳动合同法。
根据你的讲述,你有几个点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一,社保补缴,这个肯定要给你的。二,过失单这个可以根据开出来的日期和过失日期进行争论的。三,你签的离职单就是你的离职证明,这个就是你最后工作的日期,那么根据你叙述,要给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
至于你签的什么合同和保险无异于的东西,这个你可以不用管,只要公司没有给你缴纳,你就可以告他。
具体的你还是要根据你的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还有北京市对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去维护你合法的权利。追问

每个月店铺的工资都是我来做,包括工资提成明细,店铺每日销售金额,班表。后两个我有照片,但是提成明细,我可以要求公司出示吗?具体是开庭前还是开庭时。。。因为12月份我做的工资单上并没有写保险费用和工服钱。。。

追答

根据民法,你是弱势群体,你提出来的问题,公司都要拿证据给推翻,要是推不翻,那么公司就要承担不利结果,就说你说的是成立。
你有的证据,可以提前提供复印件的。

追问

公司给我开的过失单没有日期,有6项过失全部在一张纸上,罚款金额共计1900,都是一月份半月的,我基本工资才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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