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也叫无定时工时制,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五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深圳千余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宣布:深圳于本月正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目前,深圳已有1000多家单位成功通过劳动部门审批获准实施该工作制,此次一并纳入该范畴的还有此前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编辑本段制度的特点 1、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2] 编辑本段实行的条件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如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4、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如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以及值班驾驶员等。[3] 编辑本段常见问题及焦点问题 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应如何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机制漫画 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503号《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一线销售人员已经具备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因此,可以确定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因此,即使员工没有按规定的上午、下午上班起始时间签到,也不能一概认定为迟到。并且,在不能给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实行集中休息或轮休调休的情况下,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时间也应当计算加班。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何计发工资 广州市劳动局曾就这一问题请示过劳动部。回复是这样的:‘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定额情况计发。’ 另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需再计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普通用人单位加班工资计算的相关规定。而各地区可以辅以出台适合本地情况的地方法规。赞同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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