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这个车以前是我家的,半年前卖给现在的车主 现在开车的这个车主前几天撞伤了人 他跑了, 可车的保险名现在还是我爸没有改, 现在法院传票我们也要承担责任 这个责任我们需要承担么?
如果分担责任,保险人应该分担多少责任? 前提是现在买车这个人跑了
这是属于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在这种情况下,被撞人就应该积极记住有利线索。
首先,如果被撞后还来得及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就最好赶紧记下来。如果记不住或者没看清,那么也应该记住车的类型、颜色等外观特征,方便之后去报案做笔录。
其次,被撞后事后去报案应该尽可能回忆现场的细节,把有利于抓到车主的信息提供出来,然后把一切交给警察处理。
接下来的就应该是静待抓到肇事车主,相信现在的法律体系和破案能力,这种情况足以应付,给这些妄图逃脱责任的人一个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