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程序问题和实质性问题的区别

如题所述

性质不同、常任理事国权利不同等。
1、性质不同:程序问题是指涉及联合国规范和过程的问题,例如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问题主要关注组织和管理方面的事务。实质性问题是指涉及联合国机构设立目的和职责范围的问题,例如制裁措施、争端解决等。问题涉及到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实际作用和职能。
2、常任理事国权利不同: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在程序性问题和实质性问题上享有不同的权利。在程序性问题上,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意味着任何一国的否决都可以阻止决议通过。在实质性问题上,常任理事国中的任何两国都拥有双重否决权,即只要有任何一国否决,决议就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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