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之间约定的借款利息只要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适的。如果超过的,属于高利贷的范畴,法律不予保护;如果未超过的,则法律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