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体现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性案例

如题所述

一、运用情感教学,体现审美教育
音乐的情感性表现在:它能使人心灵迸发出火花。(贝多芬)节奏与乐调具有最强烈的力量浸入心灵的最深处。(柏拉图)人们常说:“音乐是语言的尽头”,也就是说音乐能够灵活、准确、细腻地直接表达人的内心情感世界,是人主观情感的一种审美体验。以音乐艺术为媒介,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是具有情感性特征的。它通过“诉诉心灵的精神、洋溢的情感以及声音所显示出这种内容精华的表现”来实现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创造和表现、感受和体验、鉴赏和评价等能力来激发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兴趣和情感体验,完成对学生的审美情感教育。
音乐是情感艺术,表情的音乐艺术最基本的表现功能,是音乐的灵魂。离开了情感的体验与抒发、感知与表现也就不是音乐了。我国古代《乐记》中记载“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著名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说:“音乐是人类情感的速记”。而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则说:“把人类情感中最崇高和最神圣东西,即最隐深的秘密揭露出来,并且表现在音响中。”音乐是人类共同的情感语言,不论国度、民族、种族、音乐都可以成为人们心灵沟通的工具。
在音乐教学中应从表情开始,并要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只要有音乐,就一定有情感的反映。表情不是在学会唱歌,学会演奏之后硬加上的,也不是没有乐感的各种音乐记号的机械音响的再现,它既不是歌唱(演奏)者的外部表情的摇头晃脑,又不是毫无音乐美感的音符堆砌。
音乐的表情是发自内心地对音乐情感的体验和抒发,是把全身心对音乐内涵与外延的感知、理解与体验转换为音乐形象的再造艺术的过程。也正是在这种对音乐情感的感知、体验、表现与创造的音乐实践中使学生受到音乐的启迪,获得审美能力,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二、运用感知教学,体验审美教育
感知即“听、感、动”的总称。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对美的感知和理解,是审美教育的核心,是审美的要点。”音乐美的表现存在于音乐艺术形象之中。没有美的形象就没有艺术。音乐形象产生的过程就是音乐实践、音乐学习、音乐创造的过程。没有对音乐艺术实践中音乐美的感知与理解,就无法实施审美教育。 听是感知和理解音乐的前提条件;听是音乐艺术实践中最重要的过程。音乐是听觉艺术,这就决定了音乐教学的一切音乐艺术实践都必须从听入手,在听的基础上进行,也决定了音乐必须把培养学生良好而敏锐的听觉放在首位:离开了“听”就无法学习音乐;离开了“听”音乐就不存在了。马克思曾说过:“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是毫无意义的”。音乐教学的全部内容都离不开音乐听觉的感知与体验、分析与理解。
在实际的艺术效果中感知与理解、认识与掌握富有音乐灵魂的活生生的音乐知识。例如:在学习音的高、低、长、短时就必须首先让学生用听觉去感知、听辩出音的高、低、长、短;在学习音符名称与其时值关系时,不是靠单单的讲解去认识,而重要的是用耳听、用手、用脚的动作体会各种音符的时值及其之间的关系;在学习调式时则需通过耳朵的听辨,感知某一调式的特点,而后总结出什么是调式,重要是从听觉中明白。
音乐都不是直接可以讲明白的,必须在听的基础上有所真正的感知与体验时才明白。中小学音乐教学所接触不是纯理论知识,而是具体形象化的音乐作品、是动的音乐、是有生命的音乐、是有情感的音乐。
三、运用实践性和创造性教学,体验审美教育
音乐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活动。无论是参与音乐创作、音乐表演、还是参与音乐鉴赏,都需要人们展示出生命的活动。实践创造也体现了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的特征。
体现音乐审美教育的实践性,首先是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学生失去了学习音乐的兴趣,也就失去了积极参与音乐学习实践的动力。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心灵感受。由于一些原因,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生产生喜爱音乐却不喜欢上音乐课的心理状态,就谈不上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中。在音乐教育教学中,兴趣可以构成一种审美的本质力量。“快乐式”教学赋予音乐教育强大的生命力。通过音乐学习的实践活动,可以提高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音乐表现能、音乐鉴赏能力、音乐创造力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完成美感的实现。
四、运用形象性教学,体现审美教育
艺术教育是以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为基础内容的。音乐艺术也正像其他艺术一样,如:文学、绘画、雕塑、建筑学一样,通过艺术形象反映现实,给人以最大的审美享受。任何一部音乐作品都有一个具体的形象来用音乐表现。虽然音乐没有“对现实的直接描绘”,但尽管如此,在音乐中仍然具有极为深刻和有力的反映着现实世界。人的感受和思想世界在音乐中得到鲜明的、最激动的直接体现。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通过音乐的语言、旋律、节奏、调式、调性和声、复调等变化来塑造独特的音乐形象,从而达到音乐教学中形象美的审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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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一、在跳跃的音符中“奏”出音乐的旋律之美。
  音乐欣赏是音乐教育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是培养学生通过听觉聆听音乐作品,从中获取音乐美的享受,满足精神的愉悦和理性的提升。然而,音乐以其音响的魅力,给人以各种美的感受。它的旋律在起伏变化,抑扬顿挫,迂回曲折中,高与低、快与慢、紧与松的对比组合中无一不蕴含美的因素,显现出它独有的魅力,从而唤起人们对美的追求和向往,激起人们情感的波澜,它以其音响本身的美,去滋润学生们的心田,陶冶他们的情操。
  音乐是时间性,动态性最强的艺术,而它的时间性,动态性又是通过节奏反映出来的。节奏是音乐的语言要素,是音乐的骨架,是音乐赖以生存的基础。培养学生的节奏感是发展学生音乐才能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加强对学生节奏感的培养,为他们提供大量的随音乐合拍动作的机会,进行节奏训练,不仅可发展其音乐才能,还可以再感受旋律节奏美的同时,得到美的熏陶感染。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节奏美的训练,如:小学低年级应以唱游为主来进行训练,在教授《走路》这一课时,教师可以通过每种动物的走路节奏,和学生一起进行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和十六分音符的节奏训练,让学生通过模仿动物的走、跑、跳这一系列的唱游活动,让学生在游戏中轻松的掌握了每个音符的时值长短,感受音乐节奏的变化之美。而对于高年级的节奏训练,教师可以通过聆听,感受来进行引导。如:在学习六年级《中国人》这首歌曲,这是一首节奏感很强,感染力也很强的一首歌曲。可以引导学生感受歌曲强弱拍变化的同时,用拍手、拍肩、拍腿、拍桌等形式来为这首歌曲配上合适的节奏,让整首歌曲的表现力更加丰富,感染力更强,也让学生感受的音乐的旋律之美、节奏之美。
  通过上述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音乐律动作品与相应的形体动作组合的教学,无疑为学生营造了一个感受、理解、创造和演绎的广阔空间,真可谓见而有形、听而有声、声而有物、物而有景、景而有情。学生在参与学习和表演过程中,掌握了知识,开发了智力,丰富了情趣,培养了创新能力,对于学生世界观的形成和个性的塑造无疑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真正体现主导与主体之间,主体与主体之间的思维与创造,情感与情感之间的交流与碰撞,体现了新课标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原则。进而在唱游学习过程中,培养他们高尚品格,启发创新思维,拉近教师与学生,书本与实践的距离,从唱游学习活动中去发现美,认识美,感受美,表现美,以美塑形。
  二、在朗朗的歌词中“读”出音乐的文学之美。
  音乐与文学的关系比较密切,可以与语文教学相沟通,欣赏歌词的文学美,用语言描绘作品的情景,感受等;歌词教学是展开“音乐想象”的基础。
  歌词是经过艺术加工的文学语言,是构成音乐想象的“物质基础”,小学生音乐课本里的歌曲教材不仅具有容易为儿童感知的音乐形象,而且歌词也十分鲜明生动,是内容美,文学美,声韵美,节奏美和意境美的统一。有表情地朗诵歌词,细致地分析、体会歌词,吟咏歌词,可以使学生在文字的引入,进入想象的空间。在这基础上来学唱歌曲,学生就会把文学描写的形象与音乐描写的形象结合起来理解,展开“音乐想象”。例如:《七子之歌——澳门》歌词内容丰富,既叙事又抒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在教学时,可以先和学生一起聊聊澳门的百年历史沧桑,引起学生感情上的共鸣,做到“未有曲调先有情”,然后引导学生对歌词进行分析,理解每部分歌词演唱时不同的感情处理。教学实践证明,由于重视了歌词教学,打开了学生“音乐想象”的大门,学生在演唱歌曲的时候,都能够很自然流露出游子热切期盼回到祖国母亲怀抱的强烈之情。
  三、在字里行间“感”出音乐的思想之美。
  俄国大文豪契可夫说:“歌声是太阳,没有歌声的生活就像没有太阳的生活一样苍白,淡化。”学习歌曲和歌曲欣赏是学校音乐教育中重要环节之一,它是学习者情感的表达。灵魂的体现。当学生对其音乐作品产生强烈的情绪时,就会潜移默化地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境界。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浸透他们的心脾。
  如:在《国歌》的学唱和欣赏中,学生知道它是中华民族形象的标志,联想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他们可以说出许多:中国的今天、明天、中国的改革开放------在欣赏《东方之珠》《鼓浪屿之波》时,学生可以在字句里看到了香港的呼唤,让祖国母亲看到“东方之珠”今天更加美丽。但是,还有一个子女日夜牵挂着母亲的心。“海龙王”你能架起彩桥,把鼓浪屿与基隆港连起来吗?郑成功的子孙们面对台湾,遥想当年“雄风”,“快快见到”的急切心情感染着学生,这情是母子情、思恋情、思归情,通过歌曲的教唱和欣赏,谁不受到感染,他们听着、唱着,爱国之情油然而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他们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得以提升,道德情操随之升华。拉近了教材与学生的距离;拉近了老师与学生的距离;拉近了学生与社会、与生活的距离。因此不难看出,音乐与文学艺术的整合在这里发挥到了极致。丰富的歌词和优美激进的歌曲旋律大量蕴藏着美。然而,美和善是一对孪生姐妹,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引导学生去辨别美、感知美、认识美、发现美,尽量为孩子们营造以美扬善的氛围,启迪领悟学会做人的真谛。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音乐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别于其他教育形式,它具有对心灵美的塑造、道德的教化的独特功能。作为一名音乐教师,如能从美育的本义出发,研究、运用小学音乐的陶冶教化功能,那么就能通过各种艺术活动,来诱发培养学生的爱美情趣,使学生在丰富多彩、优美动听的音乐盛中认识美、接受美,以美引善、以美导真,从而真正使学生得到美的享受、美的滋养、美的营养、美的熏陶,进而使他们潜移默化地在精神状态上、品德上、性情上、生活情趣上、理想抱负上有所促进。因此,美育教育的教学方式应是感受性的、浸润性的、游戏性的,是其他德育课、体育课、智育课、劳技课所不能代替的。其教学方法更与一般知识不同,它更多地强调感性陶冶的作用,更多地强调游戏或娱乐的方式来施教及受教。有一句名言一阵见血地说出了美育的受教方式:“当赏心悦目(耳)之际,正是潜移默化地起美育感化作用之时”。从而使受教育者的内在心理结构在不违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在欣赏和创造“美”的活动中,在各种心理能力达到高度活跃时,尽量地按照一个理想的模式有效地发展,从而建立健全完善的心理结构。
  五、在音乐体验中“品”出音乐的情感之美。
  我国著名音乐家贺绿汀指出:音乐是培养人民高尚道德品质、思想感情的重要手段。一首好的歌(乐)曲,常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尤其是对青少年更能产生深远的影响。甚至是对青少年更能产生深远的影响,甚至作用于他一生。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一首《义勇军进行曲》曾鼓舞了多少爱国志士不怕抛头颅、洒热血,走上抗日最前线;今天,一曲《那是我们的小伙伴》又让多少孩子学会了同学之间互相友爱,互相帮助,学会关心,学会珍惜。组织指导学生聆听一些格调较高、积极向上的中国民歌、创作歌曲、外国优秀音乐作品,是学生从这丰富多彩、美不胜收的风格各异的音乐形象中,感受到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感受到人类伟大的创造力。从而达到了既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同时亦收到了矫正学生心理偏异的效果。
  在音乐教学中教师采用各种教学手段使学生较深刻地理解歌曲的思想情感,就可使情感的正强化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引起他们感情的变化,产生心灵的震颤,从而深刻理解歌曲的思想感情美。深入浅出地介绍伟大音乐家的生平故事和讲解音乐家的优秀作品时,会激发学生各种美好的感情,提高他们对生活的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的识别能力,能更好的理解歌曲的思想感情,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而教师生情并茂的范唱,则可拨动学生心灵的琴弦,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引导学生有感情地朗读歌词,还可促使他们品味歌曲蕴含的深刻思想内涵。这样,寓思想教育于音乐教学之中,通过音乐艺术形象、音乐的内在感情感染学生,心灵美的花朵,就会在他们心中悄然开放。
  六、在音乐创作中“编”出音乐的创造之美。
  人的思维分为逻辑思维(科学思维)和形象思维(艺术思维),两种思维不可分割。而要健全思维,提高智力素质,美育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因为它的根本优势在于发展人的形象思维。而审美过程最具有形象思维特点,既一要想象、二要创造。像“白发三千尺”“银河落九天”,这种想象力就是和创造力联系在一起的。心理学家也认为:创造或创造活动,是提供首创的、具有社会意义的产物的思维和实践活动,创造心理是人的心理结构中的较高层次,是心理结构趋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进行创造性教学,开展创造性活动有助于优化人的心理结构。所以在教学中我十分注重启发学生在听乐、奏乐、歌唱、视谱、过程中的生活联想及在优美、生动的音乐知识自己创作歌曲,表达与体现学生的审美愿望与意识;或通过表演、演奏等手段根据自己的审美体验,对原有作品进行初步二度创作的尝试,尽可能的激发他们的创造欲望,提高创造的能力。
  音乐有着强烈的愉悦功能,“凡乐于欣赏音乐,就能够倾心赏美,便是乐于接受教育的表现,人的精神愉悦了,就会产生积极向上的情绪,焕发出异彩”。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我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动手、动脑、创新的能力,让学生自己去认识美、感受美、体验美。如,在教学六年级歌曲《赶圩归来阿哩哩》这课教学中,我让学生在学会唱会这首歌的同时,引导学生自制乐器为歌曲伴奏配乐并进行二声部创作,边唱边舞,让大家都参与到活动中去体验作品的节奏美、姿体美、旋律美、意境美。通过实践,激起了创作的欲望。这种参与——互动——体验——升华的教育模式,则是新课标“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提升和深化。既优化了课堂,又启迪了学生的智慧、拓展了思维空间,以情动人,以情育人、在不知不觉中渗入学生心灵,以美怡心产生了相应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