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5-25
物业管理员和物业管理师(含助理物业管理师)是原劳动部推行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物业管理师是人社部(劳动部、人事部合并的)和住建部合作推出的执业资格考试。合并后原劳动部的考试就停办了,目前注册物业管理师现在开考情况比较正常。
按说都是部级单位许可发证的,原不存在谁优谁劣一说,但是我们具有ZG特色的国情注定是谁主管谁老大,所以住建部发的就有先天优势。
以前我也回复过知友此类问题,有兴趣可以看一看我的回答帖。目前物业的资格证书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有的不能用,有的不合法,有的能用没含金量,还有的没后续政策支持、一直悬着不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