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之初实行的是什么制度?有何特点?

如题所述

美国独立之初建立的是“邦联制”国家,松散各州各自为政地方权力较大,如现在的瑞典 在颁布了1787年宪法,后确立了美国是“联邦制”“总统制”国家,保证了美国的强大和统一 美国的两党制:民主党与共和党在总统和国会选举中相互竞争,总统选举中胜出的叫执政党败北的叫在野党,国会选举获得席位多的叫多数党,主导国会事务。加入哪个政党非常容易。 三权分立:总统行政,国会立法,法院司法三权制衡,可调节资产阶级内部集团利益 美国的利益集团:简单说就是,有钱有权才能玩政治,自己不行,必须加入一个有共同利益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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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02
  美国独立之初实行的是“联邦制”,建立的是“邦联制”国家。

  联邦制国家的特点: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