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宫选秀,未中选的哪些可以回家嫁人,哪些要留下来当宫女?

如题所述

选秀女和选宫女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1、选秀女
  主办单位:户部
  时间:三年一次
  备选资格:八旗佐领下13-17岁旗人女子,主要为满、蒙三品官员之女
  阅选程序:户部奏报皇帝允准后,行文八旗都统衙门,基层长官逐层造册汇总,由户部上报皇帝,决定选阅日期
  选秀标准:品行、门第
  选中去向:内廷主位、皇子栓婚、亲郡王指婚、亲郡王之子指婚
  晋升级别:贵人、嫔、妃、贵妃、皇贵妃、皇后
  晋升原因:入宫时间、生育情况、皇帝意向(难晋升到贵妃)、随主入宫
  出宫年龄:获封后不可以出宫

清朝从顺治时就规定,凡满族八旗人家年满十三岁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选秀女,选中者,留在宫里随侍皇帝成为妃嫔,或被赐给皇室子孙做福晋未经参加选秀女者,不得嫁人。阅选时,按八旗的顺序,一般七八个人站成一排,由皇帝、皇太后们挑选。被挑选女子的名字,每排写一张单子,留宫中存档,这种名单,在档案中称为“秀女排单”。

  2、选宫女
  主办单位:内务府会计司
  时间:一年一次
  备选资格:内务府三旗佐领、内管领下年满13-15岁包衣旗人女子
  选中去向:内廷主位的使令女子、后宫杂役等
  晋升级别: 宫女、女官、答应、常在、贵人
  晋升原因:皇帝宠幸、生育情况(难晋升到妃)
  出宫年龄:25岁出宫
选秀女没选上直接就回家嫁人了,不会当宫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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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2
是正宗旗人回嫁家人,满族包衣当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