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助学贷款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如题所述

助学贷款未还清即借款人发生了逾期现象,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助学贷款的周期为10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就要自行支付利息。

考虑到部分学生出校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国家还设立了毕业后两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但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很多学生认为宽限期就是不用还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还款的现象。

如果非恶意逾期,可向银行进行解释说明,取消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信用报告中确实有负面信息,也不要气馁。这些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

4、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

5、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贷款限额

1、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80%。

2、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总额的70%。

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6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助学贷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31

贷款机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仍然没有偿还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还是不还,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扩展资料

助学贷款不还款的其他后果:

一、失约惩戒

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二、失信惩戒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2.、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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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如果助学贷款不按时偿还,承担的后果如下:
1.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 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毕业之后2年内开始计还贷利率,2年内不还清助学贷款和相关利息的,你的个人信用帐户会出现不良贷款记录。这可能意味着你十年或而二十年内不能贷款
第3个回答  2013-06-08
翻遍了有关网叶,都只看见说大学生如何还贷款,违反合同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之类的介绍,哪怕是欠2块钱拖一天,都会有严重的记录……但是从来就没有看到哪一条是关于对银行方的约束!!!难道在助学贷款这张合同上,就只有学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是贵州某高校的一名享受助学贷款的学生,对银行一方的做法一直很是不解:明明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每月5号前把钱会入贷款存折帐号中,可是银行一方似乎忘记了这一条,总是一拖再拖,也不知道是为了留着自己吃利息,还是其他原因,总之一直以来都是如此,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到了这个学期干脆就开学3个月过去了都还一分都不发?这到底是怎么了??? 只可怜我们这伙贫困生,总以为贷款马上会来,所以一天到晚都在等着贷款,口袋里只有几快钱了也还要苦苦的撑着,我身边这样的同学很多,可是也没有谁敢去学校埋怨半句,甚至不知道该去哪里埋怨!只是暗暗地忍受着期待的折磨……难道这些事情就真的没有人管吗??? 贵州国家助学贷款听说好象只有贵阳的一家建行可办理,所以弄得我们极不方便,钱没有来也没有办法去问是什么回事,甚至这个学期到底还发不发都不可预测,可以说是没有一点知情权,作为合同双方中具有同等法律责任和义务的一方,沦落到如此下场,难道是因为法律的漏洞,还是因为我们只是个贫困生??? 最后我还有个问题想不通,银行方了屡屡违背了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那么到我们还款的时候是否也可以放宽松些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24
大学生助学贷款不还的后果是,利息将自己负担,在就是信用等级将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