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电梯坏了,要动用维修基金维修,但一楼住户称其根本没有用过电梯 ,不能动用他们的维修基金。也有业主说电梯是整个小区的公用财产,不用电梯不代表对电梯就没有维修责任。请问一楼住户有无义务分摊维修费?另如A栋电梯坏了,其他(如B,C栋住户)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吗?有业主说,我住B栋,你A栋电梯坏了,和我没关系,不能动用我的维修基金,这种说法能行吗?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