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观念

这本书一直读不懂
那位仁兄能给些指导谈谈心得

胡塞尔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现象学是在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意向性心理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但布伦塔诺认为心理行为的意识与该行为对象的意识是同一现象。胡塞尔则认为二者有分别,意识经验的内容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与二者相关的意向性结构,从而离开了主张主体内在性的传统唯心主义,返回到原始的“现象”,即各类经验的“本质”。在他的倡导下所形成的早期现象学运动,旨在使哲学关注的重点,从当时新康德主义的“批判唯心主义”的主体概念,转向意识经验中的实在对象。这一运动的主要成员除胡塞尔和对意识中的情绪及价值结构进行现象学描述的舍勒,M.以外,还有所谓哥丁根与慕尼黑小组的A.赖那赫、A.普凡德尔(1870~1941)、M.盖格(1880~1937/1938)、H.康拉德-马修斯以及因加尔登,R.等。他们分别在本体论、伦理学、美学、法学、心理学、自然哲学、文学理论等研究中,运用现象学描述法探寻研究对象的“本质”,在对象中寻找不变的“先天”因素。胡塞尔的追随者们当时认为,现象学是一种实在论哲学。早期现象学运动兴起不久便由于胡塞尔转向先验现象学而趋分化。胡塞尔通过对意向结构进行先验还原分析,分别研究不同层次的自我、先验自我的构成作用和诸主体间的关系以及自我的“生活世界”等等。他认为,现象学的根本方法是反思分析,在先验反思过程中存在着意向对象和与其相应的“诸自我”之间盘结交错的反思层次。胡塞尔指责其追随者们误解了他的“事物本身”的概念,并由于囿于客观主义和实在论而无法达到先验意识水平。其追随者们指责胡塞尔重返侧重主体概念的唯心论老路。现象学研究的胡塞尔时期,最终由于海德格尔,M.学说被提出以及舍勒去世(1928)和纳粹上台而宣告结束。

存在论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的弟子海德格尔在20年代末改变了现象学研究的方向,开创了侧重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思潮。这一时期一直持续到50年代末,研究基地也从德国移向法国,并逐渐扩展到其它地区。海德格尔认为,反思的意识尽管重要,但必须首先研究意识经验背后更基本的结构,即所谓前反思、前理解与前逻辑的本体论结构——此在 (da-sein)结构。只有通过对这一基本结构的研究,才能了解意识和先验自我的可能性及其条件,从而揭示隐蔽的“存在”。由于海德格尔探讨存在的意义问题,因而其学说又被称作是解释学的现象学。然而,海德格尔的后期哲学无论是从对象还是方法上看,都与现象学越来越疏远了。

梅洛-庞蒂是法国现象学最主要的代表之一。他也认为意识结构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也既不同意胡塞尔把人最终还原为先验意识,也不同意海德格尔把人的生存还原为神秘的“存在”,同时也反对萨特把自我的生存还原为自我对生存的意识。他认为“我思”必然把我显示于历史情境中,现象学还原的结果是先验性的“知觉世界”。他强调知觉世界是人与世界的原初关系,因而主体必然“嵌于”世界之中,与世界和他者混同,以此否认唯心主义与实在论的界限。梅洛 -庞蒂是现象学意义论的重要研究者,认为知觉世界是一切意义的源泉,但意义始终是含混性的,其结果是意义与无意义混杂难分,现象学还原也就永无完成之日。

综合研究时期的现象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比利时、联邦德国、美国、法国分别建立了胡塞尔研究中心,对胡塞尔的思想重新深入研究,出现了不少精通胡塞尔哲学的现象学者,如比利时的梵布雷达,联邦德国的兰德格里伯、芬克和比麦尔。50~70年代在美国更出现了很多介绍研究现象学的学者,除早先的法伯、肯恩斯外,还有考夫曼、古尔维奇、舒茨、艾迪、伊迪、斯皮格伯格、泰美涅茨卡和纳汤森等。在欧洲战后较具独创性的现象学者还有瑞士的精神病理学家宾斯方格、心理学家闵考夫斯基等。这一时期的现象学者尽管在研究的原则对象和方法论上具有更大的综合性,但其学术地位一般而言尚不及前两个时期的主要现象学者。然而,它作为一个整体的现象学思潮,在当代西方人文科学领域的影响却比以前大得多。它的突出特点是: 研究活动扩展到东西欧、南北美以及亚非各洲,研究人数与学术活动均较前增加。 与其它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实用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解释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的比较研究进一步增强。 作为方法论的现象学,较为广泛地应用于历史学、社会学、语言学、宗教学、精神病理学、文学理论等人文学科的研究中。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586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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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03
通俗易懂的西方现象学
□文/知白

现象学的对象是人的生活世界,而非科学世界。现象学关注的是人的情感价值判断。并关注人的意识。人的意识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记忆、期望、感受等。那么是什么使意识导向了人的某个记忆、或者是期望呢?现象学用了一个术语是“意向” (intentionality)来描述意识被导向的过程。那么是什么使人有意向呢?是意义(meanings)。胡塞尔认为意义是意识的本质。现象学就是力图对意义进行描述,来看看它究竟如何使意向成为可能。那么究竟我们通过什么途径来考察意义呢?就是“悬置”,或者说是“加括号”的方法(bracketing),这个方法源自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我们并不进入当前意识所在的内容本身,而是游离于其外,观看该意识本身,看看除了该当前意识所在的内容之外,还有什么内容在里面。通过这种方式,从而发现意识的潜台词或者说是人过去的经验(a course of experience)。而意义正是建立一系列人过去的经验之上的。

意义包括心理学上的动机(按笔者的理解),建筑在过去经验上的认识等等。胡塞尔的气魄是宏大的,他不满意于实证科学只是对于所谓客观物质世界的考察,而是着眼于从人所存在的当下真实的生活和意义世界里发现人自身的意识世界。现象学力图透过种种迷雾,直接回到事情本身,它是一门反思的哲学,是一门从意识角度洞察事情本质的哲学。海德格尔继承了胡塞尔的思想,并且更加强调了物我一体的本然境界。从他那里,哲学真正倒过来了。人们所说的存在,并不是世界存在,而是“此在”。所谓的客观物质世界,只是人意识的一种反映。马克思也认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的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而心理学所强调的人意识的经验前构,我认为主要是通过现象学的方法认识的。通过对人经验前识的观瞻,我们也许能发现历史所加之我们的诸种限制,也许能更加理性地了解自己的一举一动。

而我们更多感兴趣的问题,也许和现象学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例如一部小说,写的好不好如何评判?一些现象学批评家会从作者对一些客体的意识投射的角度去分析作者的内在意识,一篇好作品的作者的内在意识应该具有一种统一,甚至作者的许多作品的内在意识具有一种统一,体现的是“一种持久不断的心理纠结,问题和态度。”而阅读的目的也应该是与作者的内在意识达到一致。注意:是内在意识,而不是文词表面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