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有个朋友给别人当担保人,就是借条上的担保人,现在借款的人跑了,债主要我朋友来还款。怎么办

借条是明年2月到期,借钱的小子跑了,债主要钱呢。愁的他啊。血淋淋的17万呢。请问从法律上讲,我朋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怎么能避免还钱。如果无力偿还怎么处理?求法律大神出个高招

1、看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而定:
(1)如果是一般担保,根据担保法第17条第2款中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说,一般担保中,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的义务的;
(2)如果是连带担保,那么债权人是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的;
2、如果债务人跑了,债权人都会起诉担保人的,担保人好像不能避免还钱的;
3、如果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担保人还款,担保人都有还款的义务,如果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可以查询担保人名下的财产,如银行存款、车子、房子、股票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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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30
如果你朋友是一般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第17条第2款中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债权人没有先行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之前是不能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的,但是虽然债务还没有到期,如果债权人以债务人失踪,行使不安抗辩权,认定债务人已经无力清偿债务的话,也是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的。

如果你朋友是连带担保责任,那么债权人是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的。
第2个回答  2013-05-30
你好,要看那个欠条上是如何写的,如果写的是还不起钱就由你朋友偿还的话,那债主要向债务人要求即向法院起诉后还追不到钱才可向你朋友追,如果写的是到期由他们连带偿还的话那你朋友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要到期对方才可以向你朋友要求赔偿的。最好就是找到那个人呗让他还啊。既然给人担保说明对对方的关系不错对对方的情况也很了解,你只能让他找对方或对方的家人什么的督促他们还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