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一个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是共同犯罪吗?分别承担什么责任呢?

比如13岁的未成年人教唆一个19岁的人去杀人。

你好。

1,不满14周岁的人,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刑法上视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没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不能成为犯罪主体。通俗地来说,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人”。
教唆犯是在共同犯罪中才有的概念,而共同犯罪的定义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既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人”,那么就不可能形成共同犯罪,也就不会有教唆犯的概念。
2,19岁的那个犯罪嫌疑人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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