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的法律问题

我是一名咨询顾问,在公司工作已经一年了,现在外地设施一个项目。在三周前我通过邮件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并多次向公司催促,至今尚未得到批复。日前,公司HR提出原劳动合同中有规定“顾问在项目上不能离职,如需离职需向公司赔偿项目损失(费用很高)”。现想请教:30天期满我是否可以离职?我是否需按劳动合同规定向公司赔偿所谓的巨额损失?非常感谢!

第1个回答  2013-06-13
拨打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