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半年退休,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让我转失业。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做的是特种行业,有色金属。工作27年,现在还有半年退休,但是单位不续签了,让我转失业,但是我这种情况马上就要退休了。还有必要转失业吗?如果真转失业了,退休去哪办?需要什么手续?单位给我转失业,还不给我补偿金,合法吗? 失业?还是等退休?还是说去打官司?我不怎么明白,希望大家给我想想办法。

  要根据实际案情并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判断如何处理。
  关键要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应予续延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情形,比如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或者第四十五条的情形,如果具备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或者续延劳动合同的要求,如用人单位拒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否则只好在劳动合同到期要求经济补偿或者按用人单位要求办理失业手续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依据: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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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5
公司违反劳动法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我觉得你现在失业非常合算,其一这半年你可以拿失业救济金,而且医保也亨受,第二,公司不和你签合同,你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你退休是拿不到的,至于提前退休,保留你在公司的工资单,如果上面有特殊津贴达到提前退休条件,街道也能办的,具体你要问下劳动局或律师,因为你讲的太模糊了,不过你在没拿到退工单前建议夹着尾巴做人,否则算辞退开除经济补偿金一分钱也没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16
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公司应该没违反劳动法吧,现在合同也没有签半年的吧。你工作27年了可以拿24个月的失业金,不过这样你就会更晚退休了吧,拿失业金期间国家帮你交医保,你最好还是去你家附近的劳动局或者劳动保障站问问,毕竟个人交养老和单位交养老退休的话应该是不同的吧,要办退休的话也是去劳动局办。
第3个回答  2013-06-15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让你转失业,如果你不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必须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找单位的工会申诉,或者是找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最差的主意是起诉,仲裁是不收费的,起诉诉讼费很高,而且战线拉的很长!
第4个回答  2013-06-15
拿到书面通知,申请劳动仲裁,不要跟狗日的废话。